
严歌苓,出生于上海,从军十五年,一九八九年赴美留学,获哥伦比亚艺术学院文学硕士学位。现为好莱坞专业编剧。出版有《一个女兵的悄悄话》《绿血》《花儿与少年》《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等长篇小说,《女房东》《美国故事》等多部中短篇小说集,《天浴》《少女小渔》《扶桑》等电影文学剧本多次获得国际国内的文学奖项。
我的启蒙教育很早,我爸爸教我识字大概是四岁,都是自学,第一个最正规的学堂就是哥伦比亚艺术学院。
我父亲的教育方式是一个自由思考者的教育方式,他先发现你喜欢什么。他也让我拉过小提琴,但是后来觉得我不喜欢就不拉了。他发现我喜欢跳舞就带我去求老师,发现我唱歌唱得很好也带我去求师。
他不太禁止我读书,比如什么书是儿童不宜,他不管,他觉得你自己会有鉴别能力的,而且他觉得越小接触大人认为不宜的东西越好,反而不觉得特别神秘和禁忌。
我的母亲比较严格,会禁止我看一些书,我就偷偷地看。我们家的《西厢记》是我爷爷买的,很大,线装的,这边是图这边是字,图很荤的,有时候搬出来看我爸爸也不管我,妈妈在家我就绝对不敢看。
上到“文革”就停学了,我爸爸被打倒以后我也不敢上学。学分数,我怎么也弄不懂,我爸爸拍桌子打板凳地教,你怎么这么笨。后来我想到这些孩子被吓成那样,脑子“啪”一下就空白,断电了的感觉。我到了小数点就没学下去了。
我从12岁到军队的文工团,跳了8年舞蹈。
最早是1979开始写作。我们部队参加自卫反击战,当时记者很少,我说我想去,就批准我去了。我到后方的野战医院开始采访,采访伤员、从前线撤下来的小战士,有一天夜里就来了一千多个。采访他们以后就觉得,舞蹈这个东西太不能表达我自己了。就像我爸爸当年从画家转行成作家一样,我也大概是从那次转行成了一个写作的人。
当时我写了几首小诗,都发表了,因为很缺这样的文章,就给了我一个三等功。我又去了一次前线,就使我彻底转行了,转到创作组。
文工团派我去写报告文学之类。去的是云南,最远也就走到蒙自的野战医院包扎所。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我一直在前线做战地记者,当时写了很多文章。在那段日子,我发现,原来在一个舞者的身体里,休眠着一个作家的人格。于是,在调到部队的创作组之后,我以军旅作家的身份创作了长篇小说《绿血》、《一个女兵的悄悄话》。
8年军队生活为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我的长篇小说《雌性的草地》及中短篇小说《少女小渔》,均创作于这一时期。
1988年我收到美国新闻总署的邀请函,让我去了解美国青年作家和艺术基金会,去七个城市访问。这个访问让我觉得在美国做一个年轻作家是挺有意思的,他们相互之间的艺术的批评和读书气氛挺好的,我就特别希望到美国去留学。回到中国我就学英文。
我后来考上两个学校,一个是水牛城布法罗大学的英文系,还有一个是哥伦比亚艺术学院(不是哥伦比亚大学,媒体的介绍都是错的),因为给我全奖学金,所以我就去了哥伦比亚艺术学院。
哥伦比亚艺术学院在芝加哥,是一个私立的艺术学院,学校没有任何学科跟艺术有关,最好的是电影系,写作是其中的一个系,名字叫小说写作。
我1990年秋天开始读,一直读到1995年。我阅读英国文学原文的基础是很差的,学校要求我从基础开始学,我就去学莎士比亚了。
任何一个行当都有被训练的余地和空间。即使你是天生的小说家,被训练以后,可以写得更加省力,而且在学校你可以有纪律、系列地读大量文学作品,用一个写作者的眼光去读,也用一个批评家的眼去读。
写作无非也就是让你多写,如果你是一个自由的状态,不去上学就很懒,写得少。在这个写作班里你必须写,写一个章节,一个片段,一个场景,一个特写,每天不断地实践和体会写作是怎么回事,特别是一边写一边阅读,会进步很快。
在美国留学时,一位女友打长途电话给我做媒,要为我介绍一位美国外交官。在女友公寓做饭时,一个年轻的大个子美国帅哥敲门而入,脖子上的吊牌写着“劳伦斯•沃克”。我们握手,他竟然操着一口流利的东北方言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我很幸运和劳伦斯成为夫妻,多年来,我们行走了世界多个文化迥异的地方,在不同的文化对照甚至冲突中,我更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而这种存在感给予我更多思考的空间。在不断行走、不断阅读、不断听说和不断思考中,我对人性对历史对民族深深的爱和痛,铭刻在每一个字的灵魂里。所以说我是“文学的吉普赛人”。
我这个人生活的经历就是一个吉卜赛,到处跑,我没办法写一个地方,我不是乡土文学作家。
我觉得我到哪里都是边缘人,在中国是个边缘人,在国外也是个边缘人,边缘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对什么他都不信以为真,不认为本来就应该那样,什么东西他都会保留一个质疑的、侧目而视的姿态。这一点就让我在西方、东方、美国、亚洲、非洲、中国之间,永远都在比较的过程中,越比较越对自己国家的经验敏感。对语言也是,中国人是这么说的,英语是这么说的,这个使我产生一次又一次对母语的新认识,也有对英语的认识。现在我逐渐地学德文,德文和英文也产生了对比。
哪里也不融入,都是边缘。很多人要打入主流,有什么好处?自我边缘化,自我放逐的这种自由感,让我对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位置是非常满意的。
我的出版社出过我的小说《扶桑》之后,第二本我写了英文小说,就很顺理成章地出了。我这辈子基本上没有被退稿的经验。小说当时出了以后,被BBC每晚连播,叫“睡前一本书”。所以我又被他们约稿去写短篇,一直来约,我说我现在实在腾不出空来给你们写英文小说了,我说我还是要写中文小说。
1989年8月,我拿到了美国的签证。大使馆门口的队伍排得特别长,我走出来的时候,所有的人看着我说,这个人拿到签证了。我当时特别高兴,我今天所讲的故事,从那一刻就开始了。
我作为写作系第一个拿到全额奖学金的中国学生,走进了美国校园。第一节课是英文写作课,我很早就到了教室,当时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毛衣、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战战兢兢,不知道能否听懂。没多久,一个裹着紫色头巾男孩子推门进来一看,又缩回去了,再推门的时候他说,我走错系了吗?之后,他告诉我,我当时那种保守、毫无前卫可言的打扮,让他感觉到走错地方了。因为,写作系学生们都穿得相当前卫,一直有着反传统风格。而且,他们通常不买新衣服,只去旧货商店淘。这种生活风格所反映出来的都是这群学生自甘边缘、自我放逐的人生态度。让我第一次感觉,世界上还有另立于主题之外、主流之外的一种人的存在。
有一次,回到学校很晚。同学问我,怎么了?我说,跟一个黑人吵架了。当时,全班同学都很愤怒,说你为什么要先提及肤色呢?并且推断我有种族偏见。后来,我知道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上我都要有一个整体的人类观,不能特意指出白人、黑人、黄种人。有时候,提及同性恋,我脸上会不自觉地出现了一种不自然的表情,同样,会有人认为我瞧不起同性恋。在学校里面,我原本正统的观念统统被洗牌了。到了美国,并代表我已经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其中一员,实际上,我还要从心理上逐渐适应才行。
这些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在文化和学术方面也会遇到。在芝加哥读书的三个月里,我向他们介绍中国芭蕾舞剧《白毛女》,给他们讲其中的剧情。他们大多难以理解,欠债还钱理所应当,杨白劳怎么还可以打人?假如,我们不能把一种道德审美架构提前建立起来,谁能够看得懂《白毛女》,并且去欣赏它呢?
我的先生给我翻译过一些作品,例如《白蛇》《天浴》等等。他认为外国人光看原文,是很难看懂的,问我能不能加脚注。但是,加脚注之后,却占了全书五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的版面。让我们感到无助的是无法把一种文化、审美观翻译过去。虽然,文字可以被翻译,但是文字讲述的故事,故事里所包含的文化,会因为缺乏一种统一的审美观,即使跨越了空间,也无法穿越心理。
在美国初期,我是用英文进行写作的,比如,用英文写一些小故事片断。通过这种方式我完成了短篇小说《天浴》。小说讲的是一个发生在女知青和藏族小伙子之间的故事。在女知青下放的时候,藏族小伙子像教练一样教她放马、干活,两人相濡以沫。几年后,其他女知青通过牺牲色相换来了回城的机会。于是,她也这么做了,却发现被耍弄了,心理和身体趋近崩溃。她既没有达到回城的目的,身体和灵魂又遭受到了蹂躏。之后,她又听说可以通过把腿打伤,变成残疾回到城里去,就决定请藏族小伙子用枪把她打伤。举起枪,不断抬高枪口。最终,一枪把她打死了。这个男人从她的动作、眼神看出了她求死的愿望。帮她结束这段痛苦、耻辱、不能回城的生命。
我写完以后,很多美国人问,不是应该是打腿吗?但是,我想表达的是女孩用她仅剩下、最弱势的生命来与命运抗争。很多人就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她已经是一条没有办法挣扎和反抗的生命了,即便变成一个残疾人回到城里,还会遇到多少苦难。
字面上的翻译本身就存在着不小的困难,要想通过语言上的翻译传递整个的文化差异同样难以做到。我学习英文是为了用英文进行写作,学习中文是为了用中文进行写作,它们俩从来没有相互的翻译过。
描写移民生活
我在美国的第二个阶段,就开始写中国移民的生活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中国人移居到了美国。他们的经历和生活都非常独特、有意思。新环境排斥我们,它不能完全吸收我们,我们也很难完全适应它,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故事。生命移植的排异过程值得通过文学记录下来。那时候,我写了《女房东》《海那边》等短篇小说。
有一天早晨,我走在旧金山的大街上。当时,雾没有完全散,但是太阳已经出来了,雾里带着阳光。我看见路边楼上的一个窗子里挂出来一件浅粉色的睡衣,半透明的蕾丝上沾着水雾。当时,我在想女性怎么可以有这么美的睡衣?换做男人看见了,会不会觉得这件衣服比它的女主人还要美呢?哪怕是个很可怕、很凶恶的女人。这件睡衣却包含我对最美女人的所有幻想。以此为灵感,我完成了短篇小说《女房东》,刻画在美国主流文化排斥他族文化的大背景下,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包含着我对移民们的孤独、痛苦的理解。
《女房东》里描写了一个到美国去陪读的大陆男人,租住在一个女房东的廉租房里。他经常帮女房东做一些琐事,比如浇水、打扫,以此减掉部分房租。女房东是单身,但是,夜里总会有人找女房东。男人逐渐对女房东产生好奇,女房东究竟是什么样呢?茶杯上面的淡淡浅红的唇印,一团捏得松松的湿纸巾,都能勾起他的幻想。
有一天在浴室里,他发现了一件非常美丽的浅粉色睡衣。他顿时呆住了,觉得是那位最美丽女人身上脱下来一层膜,并为此倾倒。此时突然听见门响,他不知道怎么办,慌慌张张地离开了。等他恍然大悟的时候,却已经把睡衣偷进自己的房间里。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件难看的事情。思前想后,他决定把睡衣藏起来,藏到壁橱里面。等他第二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睡衣不见了。他觉得女房东发现这件事,拿走了睡衣。他觉得再没脸见女房东了,匆匆忙忙写了一张支票,留下了所欠的所有房租,仓皇出逃。结果是,那件睡衣仍然藏在自己的大衣里面,是自己忘记了。在异国的生活中,守护着孱弱的、美丽的女房东,原本是他唯一的慰藉。但是,他亲手毁掉了自己最后的一点温馨的东西,并且无法再回到过去了,他已经和女房东诀别过了。
我从睡衣这一角度来写的正处于迁移过程中的人的痛苦。假如他不是一个移民,肯定不会敏感到病态的地步。他感到了疼痛、孤独和对温情的渴望。最后,与她失之交臂了。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面,我创作了很多类似的关于移民的作品。
我30岁才出国,这种迁移是一个漫长的、痛苦的过程。30岁那年我出国考托福,感觉是把自己的根从这片热土上拔了起来。这个根是潮湿的、裸露的。它们是我的神经,比所有的东西都敏感,且略带疼痛。在外面,人家一个眼神都能伤害到你。直到2004年我离开美国的时候,我才完成了我的迁移,基本上把我从中国带出来的一把根须埋到美国的冷土里,而且这片冷土,逐渐让我感受到了温度。
离开美国之后,我又到非洲。按理说,有了在美国的经历,我对移民的体验应该不再新鲜。但是,非洲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比较遥远的地方。到非洲以后,新的情况又出现了。所有的一切都回到了趋于原始的状态。刀耕火种,我问非洲人说,你们怎么不用化肥啊?他们说买不起,而我们现在正是在摆脱化肥。为了吃上中国的青菜,我在院子里开荒。他们帮我买了两大口袋化肥,用完第二天,菜地变成了一个焚尸场,所有的青菜都变成灰了。非洲人也不懂怎么用这个化肥,化肥对于他们来说,太贵了买不起。在物质极大丰富的美国,人们要吃绿色环保、不施化肥的东西。但是,到了非洲你发现,他们根本用不上化肥,买不起。我到美国很多观念,到这边又被洗牌了。
有一个非洲小姑娘到我们家做杂工。小姑娘的父亲是一个酋长,他娶了十几个老婆,但是奇怪的是,每个老婆都要干活赚钱养她爸爸。有一天,小姑娘要去银行处理事。事先没有告诉我,就把我的车给开跑了,让我错过了与别人的约会。我生气地问她,你怎么可以私自把车开跑了?当时,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把我吓了一跳。这种场面早就不可能发生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了。看到这种场景,让我觉得历史倒退回去好几百年。在非洲的一些经历,让我对苦难有了一种切身感受。
在美国,作为知识分子、作家绝对不能发表不平等的、有偏见的言论。而我到了比中国还要落后很多年的非洲,就想起来要写《第九个寡妇》。我之前一直想写记忆中的灾荒,但是没有动笔。一到非洲,看到了许多抽象意义上的苦难,其实,这是一种需要人类共同面对和承担的苦难,也让我想到我们特定国情下的苦难。在非洲所居住的两三年间,我完成了好几部类似《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等作品。
后来,我们到了台湾。我觉得,台湾的中文和大陆的中文,有不少区别。看到台湾的作家写作还是很靠近传统的中文。这样的情况触发了我,用传统的中文写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当时,我写作了《小姨多鹤》,写了许多日本人的经历。因为在台湾,它不仅有中国人,还有日本人,我可以观察、思考。在台湾的日子,我感受到了日本文化对台湾的影响。
我先生是外交官,我们不断在世界各地行走穿梭。不过,不管到哪里,都不想待太长时间。时间一长,我就会失去质疑的清醒。现在,我是一种在任何主流社会里都不算主流人群的身份,它让我保持着随时提出质疑的清醒。在德国,我会思考,在中国和美国,我也会这样。我永远在对比之下,去了解当地的文化。在比较的位置上,你能更清楚地认识它、欣赏它,或者批评它。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是处于自我放逐状态之中的一个作家,对此,我非常满足。去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让我失去清醒。在其他国家的生活经历和感悟,会让我主动思考中国情形,在对比中形成了我现在的写作风格。
注:本文根据《南方周末》报道《我是怎么开始写作的》及《光明日报》《我依然是处于自我放逐状态中的作家》整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