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建艳灵)在基层工作中,河南省灵宝市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基层群众的赞誉。
一日清晨,满头大汗的汪医生来到灵宝市西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神色慌张地对工作人员诉说道:“请你给我帮个忙,把我的问题说说。”工作人员热情招待,认真倾听汪医生的讲述。
事情起因:原来,汪医生在西阎乡某村卫生室工作,租赁了魏某的房子,约定每年房租费8000元,每年一次性交清。不料,近期魏某突然因病去世。在魏某死亡的第二天,魏某妻子王某就上门来找汪医生,要求把2018年-2019年租赁费交清。于是,汪医生当面把8000元租赁费交给了魏某的妻子王某。谁料?这无辜的8000元钱却引发了一场矛盾纠纷......
纠纷经过:不几日,魏某的母亲肖某找到汪医生,说应该把房子租赁费给自己,不应该给儿媳妇。不论汪医生怎么解释,肖某都听不进去,并多次纠缠汪医生,闹得两人不可开交。无奈之下,汪医生寻找村民调主任,恳请从中帮忙,了结此事。民调主任多次劝说肖某,肖某依然不听不理,仍一意孤行找汪医生的麻烦,导致现在汪医生在村卫生室无法从医。汪医生不得已,于是来到西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帮助。
详细调查:汪医生泪流满面,嘴里不停地说道:“你们一定要给我做主啊!恳请出面给魏某的母亲说说,不要让她再来缠我了。”听到这里,工作人员迅速联系魏某的妻子王某,电话询问核实汪医生是否已将房子租赁费支付给自己。王某承认汪医生已把房子租赁费付清,跟前有收条为证,且是在自己丈夫去世的第二天给的。但明确表示,此笔费用已花销,主要用于埋葬自己的丈夫。
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村民调主任,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工作人员告知民调主任,让其与魏某的母亲肖某、魏某的妻子王某一同来司法所调解。
调解方法:司法所里,工作人员召集民调主任、汪医生、肖某、王某一起,展开耐心细致的调解。
首先,从亲情入手,“面对面”劝和。工作人员向大家共同讲解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家和万事兴、凡事和为贵的道理,希望各方看在亲情、乡情的份上,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
其次,以事实为依据,“三对面”说理。工作人员、民调主任与肖某、汪医生二人一起,当面确认了汪医生和魏某签订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让肖某仔细看清楚儿媳妇王某写的收条,使肖某明白合同中的租赁费与实际偿还费用一致,确凿无误,打消了肖某的疑虑;王某向肖某讲清楚收条中的8000元钱已全部用于丈夫魏某的丧葬费用。
最后,以法律为准绳,“背靠背”讲法。工作人员考虑到肖某的面子,便单独向肖某讲解合同、收条的法律效力,让肖某明白汪医生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房子租赁费8000元钱,按照法律规定无需再次重复支付。
调解结果:工作人员通过两个多小时的情、理、法说服教育、阐述解释,终于让肖某逐渐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之举,肖某表示不再纠缠汪医生。至此,一场因支付8000元钱房子租赁费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就此了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