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晓靖 白雪)8月25日下午,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主持会议,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银轩领学习近平总书记8月20日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8月24日下午在中南海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吴志军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暨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强调当前要做好的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传达了《关于建立市院领导同志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1-7月“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学习以案促改工作典型案例,敲响廉政警钟,提升警醒意识。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履行职责;坚持理念先行,拓展服务渠道,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六稳”“六保”“五提”的关键,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执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面前,在法规党纪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特殊;二是要认真查找梳理制度漏洞,针对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等问题,对现有制度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制定权力清单,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找梳理存在廉政风险的关键点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核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覆盖全院、各部门、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风险点上无风险、关键点上不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