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洛宁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其中一项内容为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撤销小界乡改设嶕峣山镇的报告,并依法做出撤销小界乡改设嶕峣山镇的决议。
嶕峣山俗称“庙山”,位于小界乡政府西北2公里处,据县城19公里,海拔1114.2米,系秦岭东支脉崤山的东主峰,以其平地突起的挺拔高耸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而闻名。
小界乡以山命名,改名为“嶕峣山镇”,符合当地群众的意愿,也符合小界乡发展的总体定位,有利于弘扬嶕峣山儿女“淳朴善良、勤劳勇敢”的精神,有利于提高嶕峣山的知名度,有利于提升全小界人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嶕峣山的历史文化和生态潜能,有利于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源动力和新活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为了实现撤乡建镇的目标,小界乡广大干群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务实重干,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乡村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呈现出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已经具备撤乡建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