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湖北省荆州市全面实施长江禁渔以来,沙市区公安分局坚持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针对“电打鱼”“地笼网”“三无”船舶等重点非法捕捞行为严管重罚,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及时侦破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

7月19日下午,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长航公安在长江荆州段福兴码头下游巡堤、防汛时,发现尹家湾防汛哨所附近水域有明令禁止使用的“地笼网”。经过蹲守,次日6时许,民警当场将收取“地笼网”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现场起获“地笼网”一副,已装入容器内的渔货物25尾重约8公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于7月19日下午在尹家湾防汛哨所江水边,放置长约20米的“地笼网”在江边捕捞水产品。第二天清晨6时许,杨某在江边收取“地笼网”时,被民警当场查获。7月23日,沙市巡逻民警在长江弥市段幸福闸下游处现场抓获一名利用地笼网非法捕鱼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20年6月在弥市镇集花费220元购买用于捕鱼的地笼网11套。7月22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将11套地笼网放置于长江弥市段幸福闸下游处。次日5时,张某收取长江渔物时被夜间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当场起获沙泥鳅、江虾、江鲫鱼共计3.6千克,地笼网11套。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