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宏,江苏省小学十大书香人物,江苏省诗教先进个人,盐城市全民阅读优秀志愿者,滨海县阅读公益推广大使,盐城市作家协会会员,滨海县作家协会副主席,滨海县诗词协会理事,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小学教研室主任兼小学语文教研员,《中国诗人》《扬子晚报》《山东诗歌》《北极光》等报刊发表诗歌,诗作入选《2016江苏新诗年选》《中国诗人年度诗歌选集2017》《2018中国微信诗歌年鉴》《<东部文学>2019年作品精选》等多部诗集,曾获“中国太湖风”优秀诗歌奖、滨海政府文艺奖等。诗观:用诗歌记录生活,用诗歌映照内心。不做无病呻吟,也不故弄玄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