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时豪饮不浅,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出行,被交警查到后就……
2020年8月14日,山西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大佛路与稷峰街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凌晨2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M7***R的黑色大众小型轿车在驶近临时检查点时,欲掉头驶离,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将该车进行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驾驶人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1mg/100ml,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胡某某得知自己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后,现场欲给民警下跪请求给予照顾,在民警制止后,其气的直狂扇自己耳光,被民警拦下。
在去往稷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的车上,胡某某哭诉地告诉民警,自己刚离婚,两年了没有喝过一次酒,今天心情难受,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刚喝了一点,就被交警查住了,他说自己开的车还是借的朋友的车,请求民警不要扣车,不然自己在朋友面前很没有面子,说着不是扇自己耳光,就是低头哭泣,垂头懊悔不已……
最终,经抽血检测,胡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5.25 mg/100ml,确属醉驾。得知自己醉驾的消息之后,胡某某心情十分沮丧,情绪低落,时常忍不住哭出声来。
胡某某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非一句空话,胡某某最终为自己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劝君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稷山 李东兴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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