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诚信经营,本是生意人必备的基本的常识问题,而就有人得了货,却拖欠货款,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将“老赖”一案移交给平舆县公安局。平舆刑警经过立案侦查,赴深圳将“老赖”抓捕归案。

2019年9月2日,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线索内容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某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现移交于平舆县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李某,53岁,湖南省岳阳市人。经平舆刑警依法侦查,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拖欠受害人杨某黄豆欠款202000元钱,平舆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6日判处李某支付受害人杨某202000元钱。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在平舆县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后,经查询,李某的银行卡中仍有资金往来信息,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于是,在查清李某的藏身地之后,刑警大队二中队办案人员谢晨洋、刘亚飞等人,于8月1日赴深圳市,将李某抓捕归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毛月月 魏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