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立即处理非法侵占耕地和林地的申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
岳西县人民政府;
店前镇人民政府;
具申请人;吴家春,居住店前镇白鹿村共河组。
被申请单位;安徽司空禅峡白鹿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契华,手机号码13655694028。
情因被申请单位假借旅游开发外衣,竟耍流氓地痞手段,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肆无忌惮。在未按【土地法】有关条款补偿的情况下,在未依法依规办理合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随意侵占,非法侵占我户的耕地和林地面积近4500多平方米以上,【具体数据依测绘为准】,损毁我户从红岩电站到千工堰老住宅那1.7公里照明线路,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具体情况如下!
1;我户座落在白鹿村猪形湾有一处耕地,属于本组分到户的口粮地,计红芋产约650斤,由于九四年修公里到红岩电站时被施工单位开挖一条路基后,剩余部份被覆盖了很多麻古石,耕种不了,现由于司空禅峡公司在建西大门,需要该地块使用,其四界;东至到电站公路斜坡山嘴处,西至主公路边,南至水塘头跟,北至穿山山脚下。
2;我户座落在纸皮河的一个秧田,老面积叫一担把,丈量面积约260平方米,其四界;东至共河组林地,西至共河组林地,南至吴家友田,北至共河组林地并与千工组王西宏的水田岸相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凭。
3;我户座落在杨家田的一块口粮地,其四界,东至老虎凸人行路本人的林地,西至吴家旺的地头,南至王西宏的田里边坝,北至公路坝,四界清楚。
4;我户林地及当年自留地,名称叫脚争潭大湾路下,其四界;东至小湾石头沟直下,南至河边,西至千工堰竹子岩直下【王西远的田岸头】,北至老人行路里山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为凭。
5;我户座落在竹林潭口粮田四处,老面积共计七担把,丈量面积约1200平米,在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栽植苗木。
6;我户照明线路1.7公里被毁,应该评估或协商赔偿解决。
7;竹林潭拦河堰是被申请单位法人胡契华叫我找人设计,并且按时开工后又叫我停工至今,为此项工程我个人垫付河西民工工资和一台空压机报废,以及直接和间接费用,至今该单位打算如何解决?
8;共河组五保户名下的田地山场属于共河组集体所有,被申请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取得全组同意,在未经全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属于私自侵占,应该立即协商解决。
为此,本人特具申请,要求立即处理落实,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则保留逐级上访和媒体爆光等合法手段,并且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家春
2020年8月7号
关于‘司空禅峡景区非法侵占耕地和林地’ 的信访函和都市头条帖子,到底是谁是谁非,实事真相,希望本着社会公平与正义出发,为此,本诉求人针对开发商胡契华老板在帖子上留言情况,逐条予以向广大读者提供解答和合法证据。
1;白鹿村猪形湾耕地和纸皮河秧田被景区非法侵占,实事成立,猪形湾属于我户口粮地,计红芋产650斤,由于1993年红岩电站修公路时将该地块开挖修路占了大半,剩余的全部堆放了麻牯石,无法耕种,开发商在征地时没有搞清楚,全部让范屋组范良胖冒认去。纸皮河秧田的情况是我户6个人口的秧田,开发商说把征地款给了吴家友,我户认为,上述款的错误发放是开发商的自身行为造成,我户有土地经营权证应该得到合法的补偿。至于开发商讲进行了测绘公示等,为什么在事前不电话通知我?明知那时候我住在店前街上又负责酒厂土建工程的安全工作,应该提前电话告之,因此造成的责任与我不相干,本人拥有的国家颁发的土地证难道无效吗?
2;杨家田的一块口粮地被景区扩修公路时以挖掉一段做路基,剩余部分还有73.62平方米。周边田地款都支付了征地费用而我户没有得到分文补偿,既然不征用,为什么挖掉那么多而且做那么高石坝干嘛?当初为什么又讲要征用?出尔反尔,岂是仁人之所为!
3;脚争潭大湾处的林地和耕地被景区侵占的确事实,而并非虚假。2014年我在省政务中心上班时,开发商叫胡仁义打电话给我,要从我该处林地上修一条人行路,问要多少钱?我答复他别人家土地怎么给的就怎么给我,他讲别人家征地是按每平米56.12元给的,我讲可以,你量一下多长按那价格算一下给就行了,因为是修路不能让开发商吃亏,后来开发商就给了4000块,并且拿了份协议叫我签字,后来开发商把人行路扩修成公路,又把公路扩修成双车道,里边沿途做一匹景观坝,外边栽插风景林,山场的下段修栈道,布道。为此事我年年都找他讲过,你付四千块钱占用了我那么多土地怎么办?胡契华老总讲我全部给你征收过来吧!后来在2018年5月份由于要铺水泥路,又在整理路基,我找开发商胡总,这块地皮到底怎么处理,他讲测绘人员马上来进行测绘面积,通过测绘提供的数据计;2968.12平方米,并口头承诺等他手头宽裕点就付给我,时至今日却讲用四仟块钱流转该地块,纯属强词夺理。
4;关于竹林潭田栽植苗木,他是跟组长签订30年协议,一个组长有权把全组的农田私下租赁吗?如果有这么大权力的话,那比县长的权力都大。
5;关于1.7公里照明线路,纯属我私人投资的专线,因为红岩电站提供我户免费照明,要求我必须架设专项线路,由于是私人线路,在2012年线改时变电所不给线改,开发商挖掉线路后才断电,开发商挖掉是否应该评估或协商补偿?
6;竹林潭拦河堰工程建设是胡契华叫我找人设计并按时开工,后来他又叫暂停施工的,而且法人代表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按此图施工,落款了’, 由于甲方造成乙方的损失是否应该合理赔偿?
7;关于景区未经全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侵占共河组五保户名下的田地山场,情况完全属实,试问两条公路所占的土地跟我组居民商谈了吗?我共河组除两户的林业执照外,其余都被开发商在未支付过户费的前提下,流转过户了,包括五保户名下山场。时至今日,所流转山场在我组均未兑现流转费,成了空手套白狼… …
鉴于以上逐条,上级领导可以现场查证,本人可以提供侵占耕地的相片和其他材料为证。
关于开发商讲置换建房的事,现提供几样证据,大家可以想到是谁在颠倒黑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