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陋习与乱扔垃圾齐名,危害却比乱扔垃圾大得多,因此,高空坠物、抛物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日,在郑州市北文雅小区,两个小女孩正推着弟弟在楼下走,突然女孩嚎啕大哭,众人一看,其中一女孩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另一个胳膊被砸的肿了起来。而砸伤两个孩子元凶的是从空中掉下的拖把。

因为没有监控拍到高空坠物,一时间无从查究。据了解,类似高空抛物的情况在他们小区已经不是第一次,为了防止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在楼道间也装了防盗网,但还是防不胜防。

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通病"。有业主开玩笑道,出门就要带安全帽。而作为物管部门,只能加强宣传力度,提醒居民注意,要解决高空抛物、坠物的问题,除了靠一些监督监管措施,更多的还要靠大家的自我约束。
有数据表明: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么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该责任承担原则为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该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