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内埠人民法庭设立于1979年,地处汝阳县内埠镇内埠村,距县城30公里,现有员额法官1人,书记员2人,下辖内埠镇和产业集聚区,19个行政村,辖区人口10万余人,企业60余家。2020年上半年,内埠法庭收案184件,结案170件,结案率92.39%,其中辖区内案件85件,去年同期收案108件,同比下降22.3%,实现收案下降、结案上升、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效果。内埠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四最”法庭,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中院授予集体嘉奖,并多次获得院先进集体。庭长马涛先后荣获汝阳县“优秀政法干警”、汝阳县“十佳政法干警”、汝阳县“优秀共产党员”,被市中院授予个人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将法庭作为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主题党日组织干警开展志愿服务,参与辖区疫情防控50余人次,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微心愿12件。

二、打造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诉累
内埠法庭注重向信息化建设借力,充分利用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云间法庭等现代化手段,不断强化“两个一站式”服务,从立案缴费到打印、领取裁判文书,全程可在法庭就地办理,也可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2020年上半年,网上立案53件。疫情防控期间,内埠法庭敲响汝阳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槌,利用云间法庭等信息化手段化解纠纷72件。
三、延伸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延伸服务,定期走访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开辟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对于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及时督促履行,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倾听企业诉求,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余人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开展“四官进村”,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
扎实开展“四官进村”工作,主动同分包乡村联系,对接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上门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到学校进行普法宣传,邀请学生到法庭参观、旁听庭审,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依托综治微信群,向辖区乡村干部开展普法宣传,再由乡村干部向本村群众宣传,以点带面,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信息化。
开展巡回审判35次,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开在群众家里,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内埠法庭干警始终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谱写“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时代新篇章。(酒红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