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酒红杰 刘在先)近期,河南省洛阳市汝阳人民法院蔡店人民法庭通过网上开庭,调解了一起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该起案件中原告是新疆伽师县人,通过网上立案,被告虽是该法庭辖区居民,但本人目前在北京昌平打工,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相隔超过八千里,来往费事费力又费钱,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了微信送达、网上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原被告通过电脑和手机屏幕,在法官的主持下依次说明自己的诉求,并在网络上一一出示证据、对证据进行质证,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顺利化解,当事人双方对法院利用网络办案给其带来的方便深表感谢。

当前,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汝阳县人民法院采用网上立案缴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诉讼,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哪怕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也可以通过网络立案、开庭或在法官的主持下化解双方矛盾,并且裁判文书也能通过网络送达给当事人,充分使当事人体会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就可以完成"打官司"的所有事情。这种做法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群众,同时便于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对法院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使法院的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得到了群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