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月6日新乡市新建的2个河朔书屋开始试运行,对读者开放啦,欢迎广大读者前来借阅图书、阅览学习!
河朔书屋采用先进的自助设备,可以自助办证、自助借还,并与新乡市图书馆统一管理系统,实现通借通还。广大读者可以持新乡市图书馆读者证在市图书馆、河朔书屋就近方便快捷借还图书。未办理读者证的公众,即可在市图书馆办理读者证,也可在河朔书屋自助办理读者证。需要办理读者证的公众一定要记得携带身份证和100元押金(仅限100元纸币,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已办理过读者证的读者不能够再办理了,因为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试运行期间,河朔书屋对读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试运行期间,设备初步运行,需进一步调试,可能会出现个别故障,影响借阅质量,敬请广大读者谅解!河朔书屋地址:红旗区西街办事处河朔书屋HQ-001: 人民路老步行街南口东边二楼卫滨区铁西办事处河朔书屋WB-001:人民西路与万仙街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河朔书屋HQ-001: 人民路老步行街南口东边二楼 红旗区西街办事处河朔书屋HQ-001一区 河朔书屋WB-001:人民西路与万仙街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卫滨区铁西办事处河朔书屋WB-001一区 河朔书屋读者证办理指南一、办理读者证 1、读者证在新乡市图书馆服务窗口与河朔书屋实行一证通。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办读者证。2、办理读者证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16岁以下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办理的借书证可授权被监护人使用,被监护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后果由办证监护人负责。 读者证押金100元,可一次借阅5册图书。 5、图书借期60天,可续借一次30天。6、可用与读者证绑定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借阅图书。二、挂失1、挂失: 读者证遗失,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办理挂失,读者证将被停止使用。该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继续借阅。 挂失前读者证被他人盗用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自行负责。三、退 证1、读者在办证期满一个月后方可申请退证。2、办理退证的读者需将借阅的图书全部归还。3、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办理退款手续,退款后,该读者证由办证处收回。4、代办退证,请携带退证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读者证退款手续。5、读者证遗失,挂失期满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手续。6、退证者自退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再申办新证。为保证押金安全退还,敬请读者按规定执行,多谢合作!四、办证时间自助办证:河朔书屋开放时间内均可办理挂失、退证时间:周一至周四、周六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冬)2:30—5:30 (夏)3:00—6:00挂失、退证地点:新乡市图书馆一楼办证处如遇特殊情况,请注意办证处通知。联系电话:0373-3051813 河朔书屋借阅规则1、每张读者证限借图书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读者可在市图书馆、河朔书屋就近借阅、归还图书。2、所借图书超期未还,按规定对读者证进行冻结,超期图书归还后可正常借阅。3、借阅前请仔细检查图书,如发现图书已有破损或缺页等情况,请不要借阅,并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4、读者要爱惜图书,请勿圈点、涂改、折叠、剪裁、撕损等。如有污损、丢失,比照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同等价值的同类最新图书。办理赔偿图书手续时,请出示新华书店开具的购书发票。赔偿图书请到市图书馆办理手续。5、河朔书屋内严禁吸烟,请勿大声喧哗,通讯工具请放置在静音或震动。6、读者如需帮助,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如遇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