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6月15日至8月15日在洛宁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在洛宁全县范围内,重点整治汽车站、各医院、学校、大型商超等人流集中区域、洛卢高速3个上下站口(洛宁、洛宁西、长水)以及县城主要出入口等重要地段,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一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行为;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或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线上与线下不一致的违法行为;三是非法揽客、倒客、倒卖车票等扰乱公共秩序以及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以及欺行霸市扰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行为;四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五是依法查处营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

截止6月27日共出动执法车辆52车次,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各类道路旅客运输车辆87辆,已立案查扣涉嫌非法营运“黑出租”2辆。(洛宁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