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绍平
一、吃饭
那一天,上街去赶集。临近中午,先找一家饭馆吃饭吧。心里想着,已然走到了一家名曰“客人之家”的饭馆门前。走进去一看,环境还不错,收拾的很干净。“老板,烩面多钱一碗?”“八块。”我付了钱,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等候厨师做饭。
不一会儿,烩面做好了。手艺真不错!面片薄薄的,宽宽的。还有雪白的豆腐,火红的西红柿,碧绿的香菜,几片牛肉恰到好处,点缀其间。份量很足,油水很大。我大快朵颐,风卷残云,很快碗就见底了。
我又坐了一会儿,等脸上汗落了,又拿纸巾擦了擦嘴,正准备出去。服务员风一样地赶了过来:“你还没付钱呢!“我刚进来就付过了。”我说。“不可能,我们这是吃了饭才付钱的。”
我只好又付了一次钱。唉,这世道,谁能说得清呢?
二、打工奇遇
那一年,去北京打工。买了洛阳至北京西的车票。先从宜阳县城坐603公交车到洛阳。由于公交站离洛阳火车站并不太远,决定步行前往。
我拖着行李,急匆匆地赶路,不小心碰着了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对不起,对不起。”我急忙道歉。“你就这么走啦,”他拦在我前面,“我刚才抽着烟呢,你把我撞了一下,火星子落在裤子上,烧了一个窟窿。”“啊,这么巧吗?”“少废话,赔钱,赔钱!我这裤子五百多块呢!”我朝他裤子上看了一眼,是有一个小洞,但不知是什么时候烧的。遇到无赖了,这可怎么办呢?“这样吧,打110,让警察来解决。”我说着拿出了手机。“先别打,看你也不像个有钱的人,赔一百块钱算了!”“我只有二十块钱了!”“快点拿过来吧,便宜你了!”他恶狠狠
地说。
我掏出钱给了他,急忙走了。我以后再也不想遇见这样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