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道路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搭载三名儿童上路行驶的危险行为,被民警及时制止,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四名未成年人安全无意外。
当日上午8时,城区中队民警王亮、王靖宇和迪涛等人,根据大队整治违法行为工作安排,在县城西郊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安全检查。9时许,民警发现一辆黑色电动车搭载四名乘客驶来,立即示意其靠边停放,等电摩停好后,民警惊讶的发现,原来驾驶电摩的竟是一位少年,询问其年龄,答曰14岁,再看乘坐者,都是不到10岁的样子,民警立即询问他们是哪里的,去往哪里。骑电摩的孩子告诉民警他们是附近村的,今天没上课,就带着邻居家的几个孩子玩。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面对此种情况,吓哭了,民警忙对他进行安抚。看到这些,民警暗暗捏了把汗,这么小的年龄,都还没有达到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年龄,何况还搭载着三个孩子,道路上车辆来回穿梭,这万一有个闪失,多危险啊。
想到这,民警先让孩子们下了车,安抚他们的情绪后,耐心向孩子们询问家里大人的联系方式,在得知孩子家人电话后,民警一一跟他们进行了联系,说明了情况,不一会儿,孩子家人们都相继赶来,一位年约六七十岁的大爷过来后,看到孩子们都相安无事,径直走到民警跟前,激动地伸出手,握住民警得手,一个劲的说谢谢,民警在对他们进行应知的交通安全宣传后,看着孩子们都被家人安全带走,才放心地投入到了紧张的交通违法整治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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