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侯朝辉 翟智慧 常国娃)6月30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被中共汝阳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年来,在汝阳县委、县直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
在“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院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做好示范引领,并通过邀请共和国第九烈士陈毅安之孙、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陈正烈来院开展党史讲座;组织参观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开展红色诗朗诵活动激发干警爱国热情等措施深化“主题教育”效果。经过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扎实开展,全院干警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
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周例会、党员大会、“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学习高检院、省市院领导及市县领导讲话精神,特别督促党员“学习强国”全参与,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到栾川学习先进党建经验,到登山村感受登山精神,激发党员内生动力。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党员先锋岗,激励党员奋发前进,勇往直前。
此次该院党总支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是上级党委对该院党建工作的充分肯定,该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事业全过程,为四个新汝阳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