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储涛)“感谢检察机关依法从快办案,三个工作日内追缴扶贫领域涉案资金五万元,并且快速返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带贫效益……”6月30日,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仪式上,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姬素娟向县检察院表达谢意。


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周建晓将涉案款五万元返还给县扶贫办相关负责同志。
案件详情:
6月23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挪用特定款物犯罪案件。伊川县彭婆镇吕门村村干部范某、吕某与魏某在硬化村道路时,伪造互助金申请资料,套取挪用该村扶贫开发互助金5万元。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案检察官李倩向犯罪嫌疑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细心讲解扶贫政策,终于让他们从最初辩解“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有揣进自己兜里啊”,到最后意识到“这确实违反了国家对扶贫资金使用的规定,对脱贫攻坚危害很大。”并在3天内退还了全部涉案款物。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克服新冠肺炎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河南省检察院把这项工作列入“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之一”,并联合省监察委、省高院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的意见》,确保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尽快发挥使用效能。
据悉,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挪用特定款物案”,是洛阳市检察机关首例启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的案件。在该院做出返还决定的第二天,当地扶贫部门就收到了这笔专项扶贫资金。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尤为重要。”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振中表示,及时启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