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储涛)6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向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孟津县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而是采取自行焚烧、随生活垃圾倾倒等方式处理,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重大侵害危险。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孟津县环境保护局提出检察建议,并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

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现场向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孟津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面对面交流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事实、依据、内容以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新变化和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对疫情防控的意义。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孟津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表示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