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综合审判庭近期公开开庭审理一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出借人因为自己的“迷糊”,竟差点败诉了。
李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某没有提交转款凭证,竟“迷糊”的记不清转账凭证在哪,也记不清具体的转款情况,因借款合同需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因为李某的“迷糊”,经过庭审,其有可能会承担败诉风险。在庭审结束后,李某经过多番寻找,终于找到了转款凭证并提交法庭核实。经过法庭反复主持调解,双方最终根据转款凭证载明的金额及刘某的还款情况计算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我院也制作民事调解书对双方之间的调解协议加以确认,李某的合法权利最终得到保护。
法官提示
每个人都是自己合法权利的守护人,在日常建立法律关系过程中,不能迷迷糊糊的在权利上“睡觉”。
(谢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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