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综合审判庭近期在通过互联网法庭调解一离婚案件过程中,差点就“违法”了,原因在于双方的红本结婚证不作数,多年的“夫妻”关系竟是一场空。
张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我庭通过互联网主持调解,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在审判人员正准备确认二人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发现张某与陈某竟是亲表兄妹,二人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多年,但二人之间属于无效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差一点就“违法”确认二人的离婚协议了。审判人员立即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了该案,经过庭审查明双方确系亲表兄妹关系,因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部分仍坚持调解意见,故我院依法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部分,按照双方的调解协议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依法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系法定禁止结婚的人群,若想亲上加亲,冒然建立“婚姻关系”,除有可能影响后代子孙的健康之外,所建立的“婚姻关系”也是一场空。若确有近亲之间已经建立“婚姻关系”,起诉要求离婚的情况,请如实告知双方的身份关系,以便办案人员能够查清事实,做出正确的裁决。(谢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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