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晓靖 白雪)6月19日上午,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来到偃师市府店镇佛光村无名烈士陵园,对该院依法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涉及的树木补种选址进行现场勘察。偃师市人民法院审判该案的员额法官一同前往。

6月12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滥发林木罪向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针对滥伐林木犯罪破坏生态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增殖补种树苗140株,修复被损害的生态资源环境。案件审查过程中,在林业部门建议并征得被告人同意情况下,被告人与偃师市府店镇佛光村签订了委托补种树木协议,并支付了补种费用,初步定于在佛光村无名烈士陵园开展树木补栽活动。

在选址现场,检察院和法院办案人员一起瞻仰了烈士纪念碑,并鞠躬致敬。佛光村委主任裴世有讲述了13名革命先烈战斗牺牲及安葬的经过,介绍了近些年来社会各界捐助建设陵园的情况,对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既促进生态恢复,又支持陵园建设的举措表示赞同和感谢。

此案的办理,是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注重保护英烈遗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尝试,实现了多赢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