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晓靖 白雪)6月15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十五届“全市十佳公诉人”暨“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落下帷幕,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李静经过激烈角逐,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李静原系四川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曾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南检榜样人物”“年度工作先进个人”“阆中最美职工”“阆中市2018年度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于2019年9月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面对新的环境、岗位,她凭着勤奋和刻苦钻研,迅速熟悉岗位工作,成为了一名工作“多面手”。
李静的优秀,与她自身强大的自律性息息相关。她在处理繁忙的工作同时,始终坚持每天学习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才成就了她今天的光芒。她常常为了工作而不知疲倦,加班是她的工作常态,优秀是她的座右铭。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偃师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将以李静为榜样,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学习,努力在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进程中展现偃师检察应有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