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生依旧爱你】
文/李学清
第二章
我从小被父母亲宠惯了,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什么活都不想干,刘克也宠着我,日子被他安排得井井有条,去小河边钓鱼,喜欢看他全神贯注的样子。我坐在他旁边看蓝天白云,看远方的风景,看鱼儿上钩的喜悦。有时间也在田野里挖野菜,看着蛐蛐儿和蚂蚱到处跳来跳去,还能听见它们发出好听的声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所有的一切,我觉得都是很稀奇,很新鲜,很美妙的事情。
看一只蝴蝶追逐着另一只蝴蝶在花朵上飞舞,是它们不离不弃,终究让我们懂得,这才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刘克说:“男女的对白,穿过初恋的池塘,尽管很轻,很轻。我在风中触碰到了你的信息。”随口就吟出来这首诗:
“我爱的那个女孩,
豁然开朗,
葱油饼夹鸡蛋,
享受着甜蜜的味道,
忘记了自己的年龄,
捧着满满的一碗幸福,
月光正好照在她的脸上,
温馨如一尾美丽的狐,
飘荡在街口。
感谢上帝,
那个让我认识的女孩,
我们一起躺在草地上,
睡着,醒着,
在没有瑕疵的月光下,
陪着我写诗给春梦。
我很幸运,我很庆幸,
我快乐的生活在《一千零一夜》,
这个真实的故事里。”
吟完这首诗,他看着我说:“题目就叫《来生依旧爱你》吧。”我笑了,他接着说:“等我们老了,迈着细碎的脚步,搀扶在熟悉的街头,心如止水,一笔一画数着冬天来临的日子,趁阳光正好,趁雪花还没落下,趁脑子还很清晰,再写一首诗给你。”我紧紧的抱着他,动情的说:“只要你这一生对我好,不许背叛我,我就知足了。”刘克点点头,并且举手发誓。
刘克每天都骑着自行车往返于单位和家之间,两点一线,下班回来系着围裙洗菜,切菜,炒菜,忙得不亦乐乎,他怕我烫着,不让我去帮忙,我像是一个等待着美味佳肴的客人,坐在桌子边上,看看电视,看着红红火火的日子在铁锅里沸腾,我在等待所有的美好都落进汤里。我们吃完饭了,还是他刷碗,也陪着他出去走走,时常会背靠背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在温暖的阳光下闭上眼睛幻想着:是怎样的两个人,才可以从陌生到亲密,有幸福、有吵闹、有感动...然后执手,两不相厌的走过一生?刘克很有浪漫情节,他深情的抓住我的手,吻了吻我的额头说:“小草孕育着它的种子,风在摇曳着它的叶子,我们过着自己的日子,任凭时光荏苒,不说话,就十分美好。”我不知道是他抄袭别人的,还是他心里的东西,这一刻,感觉跟他在一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刘克的身体很好,心情也不错,有时候他会骑着单车去郊外写生,我坐在后座上,抱着他结实的身躯,还调侃一下朱自清的小说:《背影》,故事里好像是在写他的父亲。刘克不说话,只是笑笑,像个孩子,很腼腆。
我也很开心,在沙滩上跳舞,在小溪边戏水,在草地上打滚,在阳光下奔跑,和他一起保持着一颗童心,陪他闹,陪他笑。太阳在云层里复明复暗,誓言像落叶随风飘散,脸上留着青涩,快乐的感觉都是一样。
他有时间想抱抱我,我不让他抱,他会大声对着天空说:“快落我掌心吧,我闭上眼睛等你,在春天还没来之前,我早已把两手洗得干干净净,借一片温柔,把我心里的虚荣填满。”他思维敏捷,才华横溢,可能在我认识的男人中,还没有人能超越过他的。
他在我的心里非常完美,家里没有热水,每天晚上他都去帮我打热水帮我洗脚,他几乎是习惯性地咳嗽一声,东门楼道里的灯亮了,脚步很快就下了楼,习惯性地经过菜场去食堂门口打开水,习惯性地跟坐在街角的老伯打招呼,习惯性地穿过一条小弄堂去小卖店拿回一小袋花生米和一瓶二锅头,然后习惯性地沿着略微有些龟裂、且两边泛着青苔的巷子西门爬上楼。这样形成了规律,他从未改变。
流行的主题风格,但这些深情平凡的日常,足以打动所有人。或许不会有太多的甜言蜜语,但他一定会做很多爱你的事,这个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诉说着只有彼此才懂的默契,即使晚了一百年,依然不觉迟到。
我们相爱在当时引起不小的轰动,手挽手昂首挺胸走在大街小巷,从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看我们,我们采取对生活的正确态度,不卑不亢的对待人生。 对世俗的眼光,懒得去理会,别人的观念不同,无需解释对与错,我们过着我们想要的日子,像挂在墙上的闹钟,一寸一寸淹没懵懂。
我们甜蜜的梦被幸福包围着,春天的羞涩,樱桃沟的樱桃花开了,漂亮得很,粉红色,皎洁的花瓣,无限清晖,似一壶甘冽的酒,浓缩成深情,如痴如醉,微风吹过,花瓣在阳光中撒落忧伤,美丽的时光,低调奢华。
樱桃沟的水是流向黄山脚下太平湖的源头。我们漫步于崎岖不平的小路,沿着樱桃沟那条河,在蜿蜒狭窄里寻觅曾经逝去的青春,在帘幕里,打造一片妖娆的爱恋。我知道,这辈子的山高水长,怕是来生再也不会遇见,唯有,珍惜,再珍惜。
樱桃沟的天气说变就变,风吹过一阵阴凉,一会儿乌云密布,天空越来越黑,噼里啪啦的大雨来了,越来越大,大雨倾盆引起了山洪爆发,混浊的河水夹杂着泥沙,瞬间漫过了沿着河边的这条路,刘克拽着我的手,沿着另一条小路拼命往山上爬,雨伞也坏了,不能遮雨,我索性扔掉了,汗水夹杂着雨水,单薄的衣服紧紧的裹住我的身体,难受极了,鞋子把我的脚磨出了好大的血泡,心情一下子狼狈到了极点。
很无助也很无奈,刘克其实也不容易,都六十岁的人了,身子骨还算硬朗,他蹲下身子执意要背着我,我坚决不同意,二十多里的山路,他搀着我,走走停停,可以说历尽了千辛万苦,我们相互鼓励,咬着牙坚持着,一瘸一拐终于在天黑之前回到了家里。我们跳着,叫着,忘了所有的不快乐,我们拥抱着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没一点劲儿,全身酸痛,发烧了,刘克处于深深的自责中,他跑前忙后给我熬姜汤水,熬粥,买药,一天下来,我依然高烧不退,他吓坏了,硬生生的把我背进了医院。
我躺在医院冰冷的病床上,输着液,他坐在旁边看着我,他的眼眸里是无尽似水的柔软,那是一种看透一切的感觉,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影响此时的情绪,我的眼眶湿润,差点哽咽了。他摸了摸我的额头:“疼吗?忍忍就过去了。”我点点头,看着他也很疲惫,脸色苍白,我也是很心疼。
在医院住了几天,他寸步不离的陪着,我胖了不少,他瘦了好几斤。这样的情,融入在生命里,像加糖的咖啡甜着苦着伤着幸福着,不能别过,又不能忘怀。
星星含着泪,躲进了厚厚的云层。窗外,好似花开的声音,滋润着夜色,感恩的心,瞬间温暖倾城。(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