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伊品 崔书利)为提升公众自然保护意识,充实公众森林资源刑事法律知识,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在天池山林区举行“深入林区生态保护检察监督法治宣传行”活动,院党组成员带领全体干警“沉浸式”深入林区,寓情于景宣讲自然法律知识,保护家乡山水“名片”。


该院第一、第四检察部精心准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版面,认真制作了相关宣传材料,在林区广场向往来游客、林区群众、管理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法治宣传,现场共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

一部干警刘长伟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生态保护类案件,为林场职工上了一节法治教育课。

四部干警冯贵卿结合公益诉讼职能要求,和野生动物生态保护检察监督重点,对林场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

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讲解,林区游客和管理人员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从自己做起,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同时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防止亲朋好友因无知无畏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将在天池山林区持续一个月的时间,以深入林区法制宣传的创新形式,既使干警们感受到了林区生态环境的魅力,进一步加强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也通过“源头”普法的形式,给群众、林区管理人员进行了“沉浸式”普法课,进一步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推动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增强了群众生态生物国家安全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