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汝南县罗店镇把社会治安与综治保险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社会“微治理”,市场化运作途径。充分发挥综治保险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减轻群众损失,化解群众心中怨言,进一步调动镇村干部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促进了基层治安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成立罗店镇综治平安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文平任组长,镇政法委员、武部部长王逸飞、综治专职副主任杨云涛任副组长,民政、社保、财政、党政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镇综治办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宣传巡逻车、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综治保险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发展综治保险,助力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是严格保费管理,强化治安防范。保险费主要用于对农户的家庭财产和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保障,各村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收取的城乡家庭的综治平安保险费,由镇综治办统一汇总后及时上缴到县人保财险公司,严防任何环节的截留。同时在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推行过程中,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升防范效能上,不能因为有了保险就放松了治安防范,使群众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三是规范理赔服务,兑现保险承诺。定期召开综治保险收缴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村确立一名村干部为专职综治保险员,做好保费的征收和缴纳工作,确保征收的保费缴纳到位,最大限度的提高参保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镇设立综治平安保险员,负责本镇出险案件的登记、现场初验、报案、办理索赔手续。县人保财险公司建立科学、及时、快速的理赔服务机制,简化理赔环节、缩短理赔周期,以优质、快捷、周到的服务取信于民。
四是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责任奖惩。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居考核范畴,对综治平安保险工作开展不力,投保面小、理赔服务不到位的村,镇综治委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参保率达到本村总户数的50%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费收缴的村(居),给予相应的经费奖励,极大的调动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同时,镇综治办每天汇总上报参保情况,并及时通报,在全镇形成了“比、学、赶、超、争”的浓厚氛围。罗罗店镇党委书记王中伟表示,该镇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新路径,按照群众自愿,政府推进,综治牵头和保险具体实施的原则,并充分发挥该镇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优势,网格员入户走访进行宣传,2020年参保率超过50%。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一方面减少了群众遭受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损失,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通过网格员的走访,及时的理赔,拉近了干群关系,化解了群众心中的积怨,增进了社会稳定。 该镇把社会治理引入保险,开拓综治保险新路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创新之举,符合中央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要求,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社会得安宁、保险得发展,为平安罗店建设注入了新动力,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刘文喜 阮红全) 编辑:李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