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的杀人抛尸掩埋案终告破 家属送锦旗致谢公安局 6月5日上午,芮城县1997年“3.01”抢劫杀人案被害人家属及学张乡蔡家村干部20余人来到县公安局,将一块题为“初心明志”牌匾及书有“23载命案谜团终破获 八千夜沉冤旧梦始得圆”、“利剑出击惩恶魔 命案攻坚立新功”的锦旗,送到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建刚、政委张建林及刑警大队、学张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公安机关在“云剑--2020”专项行动中,坚持“情报主导侦查 合成实战攻坚”,一举破获封尘了23年血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民,让逝者得以安息,还被害人家属以公道。
据了解, 1997年3月1日晚,芮城县原水峪村金矿派出所联防队员蔡某民加班至晚上11时许,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回家,然而直至次日早上家人也没能见到他熟悉的身影,直到29天后才在一处荒地找到了其被胡乱掩埋的尸体。找到尸体前一天,家人在居住地蔡村附近发现了同样被掩埋的摩托车。接到报警后,芮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发现死者身中一枪,后脑处被砍11刀,身上被砍6刀。凶手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在周边村庄引起恐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芮城县公安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积极排查,但是因为接到报警时距离发案日已经过去了29天,摩托车的掩埋地和尸体掩埋地中间相隔一公里,当时民警没能锁定案发第一现场,这给侦查工作造成诸多不便。鉴于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民警当年确定的侦查方向是仇杀。因为侦查方向的错误再加上掌握的线索极其有限,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起案件进展甚微。
命案必破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战略目标,更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23年来,虽然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芮城警方对于案件的侦查却一直没有止步。2020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把命案侦破摆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作为牵动全局的大事来抓,要求依托公安大数据“抄底”战法,继续深入开展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

在“云剑—2020”行动中,芮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建刚要求刑警大队对历年未破命案积案进行重新研判、摸排,以便查找线索;对所有命案积案的物证进行重新整理、检验、鉴定、比对,以便寻找有价值的物证。在刑警大队长杨亚辉的带领下,刑侦中队全身心投入对历年未破命案积案现勘资料、尸检笔录的研判及物证整理工作中,并实行一案一柜,建立详尽的命案物证资料档案。刑警大队法医张冲在对这起案件进行重新整理时,从中发现了关键物证。这个物证在1997年对案件的侦破没起到帮助,但随着技术的发展,时至今日这份物证却至关重要,如果比对成功,它可以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冲第一时间向刑侦中队中队长高世孝汇报了这个突破性的发现。局长李建刚获悉后,很是兴奋,安排高世孝、张冲及命案攻坚专班民警卢晓南连夜将物证送往省公安厅检验。技术上虽然成功了,但经过“大数据”比对并没有发现符合的人员。
4月16日,一个叫王某玉的50余岁流浪者在那段时间被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送到救助站点,他的有关信息进入了“大数据”。4月17日,当省公安厅科技处再一次进行比对时,王某玉比对成功,被警方锁定。当天夜里,杨亚辉连夜带领刑侦一中队队长任涛、民警卢晓南等前往河南洛阳市,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经审讯,王某玉承认自己就是芮城县学张乡水峪村村民王某民,并对故意杀害蔡某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起发生在23年前深夜的杀人抛尸掩埋案终于水落石出,大白于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