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接受采访时表示,应为婴幼儿托育机构划定“法律红线”、建议性侵犯罪者刑满后有从业限制 。对于性侵害犯罪人员,当他接受了刑法处罚判刑期满后,回归社会重新就业时应考虑对其进行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限制,这是十分必要的。

5月18日,“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调查报告发布。2019年曝光遭受性侵害儿童超800人,其中年龄最小的为4岁,施害人年龄最大为94岁。301例统计案例中,熟人作案占比较高,达70.43%;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占比最多,为35.85%;施害人重复作案占比55.48%,持续作案往往达到2—3年,最长达22年。
为什么是从业限制?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性侵问题么?对于这类犯罪分子,第一,应该从重从严处理,让其对性侵行为望而却步方能有真正的震慑力。比如一旦发生性侵的犯罪事实,电子镣铐最少佩戴5年,你愿意从事任何职业都可以,但是你的行踪无所遁形。第二,国家教育尤其是性教育方面还有很大缺失,避而不谈是最可怕的,合理的性教育应该从幼儿时期就开始,正确理解并且对待性问题可以有效减少性犯罪。堵不如疏,性侵犯的心不灭,做什么工作、在什么地方都一样,因此,要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从长远看,有必要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迈开国家立法的步伐,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入职查询等制度,以此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