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有道,行车有规,停车有序,都是我们需要遵守的文明公约。讲出行礼仪,树出行新风,文明交通有你有我。
当前洛宁县正在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洛宁交警倡导广大民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提升洛宁文明程度和品位,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倡议书
大家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参与交通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据统计,驾乘机动车佩戴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以挽救45%的生命: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0%,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然而,车祸发生后,不系安全带从车内甩出的驾乘人员70%会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造成的伤亡率高达70%。
为此,洛宁交警发出倡议:
1.驾驶与乘坐机动车出行时,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员一定要使用安全带。
2、要劝告身边的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3.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才可以上路行驶。
4、要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5.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严禁违规载人。
6、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
7、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其它车辆如: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应停放在设置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入位、同向、平齐、摆正”的要求。
8、车辆停放要做到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堵占消防通道、车辆通行通道;其它车辆如: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要做到不占用机动车泊位、车行通道及人行道。
9、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更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自觉行动起来,驾乘机动车时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共同创建安全、和谐、美好的生活。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











交警呼吁:创建文明的城市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自觉参与。大家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