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白全忠)5月22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闭幕。经法定程序选举,潘萌全票当选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法律规定,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潘萌,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2003年4月入党,1993年10月参加工作,郑州大学法律硕士。历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科员,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信息中心主任,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