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盏灯,一直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红绿灯;
有一条线,一直保障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斑马线;
有一件事,关乎每一个人的出行和平安——文明交通;
有一座城,一直引领我们执着守护——文明城。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群众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洛宁交警大队严密组织、强化管控,结合文明创城工作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责任感”强起来













加强非机动车整治







对电动车进行整治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下步,交警部门将持续不间断的开展整治行动。
交警蜀黍有话说:

在路上,人有多种身份,我们可以是司机,可以是乘客,可以是行人。但无论是哪种身份,我们都是交通的参与者,都应文明出行。人人参与交通整治,全民拒绝交通违法,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行列中。
下面蜀黍简要介绍一下,如何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一、非机动车篇 非机动车安全出行提示
1.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时,非机动车辆要靠右侧行驶。
2.非机动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能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通过路口遇到停止信号时,直行或者左转弯车辆不得越过停止线,不得驶入右转车道。未设停止线的,停至路口外。
4.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醉酒驾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更不得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
5.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横过公路时要下车推行。
二、行人篇 横过马路时
1.应当选择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通过。
2.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要迅速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看清来往车辆,直行通过,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或互相追逐、猛跑。
3.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应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
4.不要突然改变行车路线、突然猛跑、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5.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6.横过公路时,应当按照上述第三点至第五点的要求横过公路最安全。
三、机动车篇 机动车安全出行提示
1.不闯红灯不逆行
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行为规范,闯红灯、逆行不仅会造成交通混乱,给他人出行带来干扰,严重的时候会直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危害他人生命。
2.行车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绿色通道,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对车主行为的一种规范。行车近斑马线应主动减速慢行,停车礼让行人,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
3.不滥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会使得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的效果,导致无法判断前方路况,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危害他人也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
4.不占用应急车道不随意或强行变道
应急车道俗称“生命通道”,主要用来紧急救援,不占用应急车道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随意或强行变道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车速较快,甚至会引发连环交通事故,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5.开车不玩手机
开车骑车玩手机是极不安全的,易引起各类交通事故。开车骑车不玩手机,是安全出行的底线,更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6.不乱停放车辆
乱停放车辆会使得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都受到影响,损害了大家的通行权利,也会使得城市秩序出现混乱,影响城市形象。
创建文明城市,洛宁交警一直在行动!(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