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一4S店女员工张女士称,入职以来经常受到一已婚男同事杨先生骚扰。她向领导反映后,却遭该男子推搡殴打,到医院检查为腹痛、下腹部不适。男同事回应,不知此事。

4月30日,女子称被移出了工作群,并表示领导让她把网上的帖子删除才能发工资。该店销售总监对此事回应称,出事后联系不上她,等事情解决了以现金形式发放。
30日晚,4S店与张女士达成和解,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张女士1万元,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对杨先生进行劝退。
公司:影响声誉,删帖才发工资。真的是毁三观的操作。被骚扰是会留下阴影的,但很多人不会感同身受,反倒会觉得女子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声誉,影响了公司的形象。事情是大是小,不该是旁观者来定夺,毕竟你不知道当事人到底受到多大的伤害。只要合理合法,支持维权。
这就是在变相的“没想着先解决问题,反而是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行为不仅深深伤害了广大女性的基本权利,也起到了恶性的示范效应,同时也为这家公司的懒政式处理深深担忧,在该解决帮助弱势群体的时候,却选择了回避甚至是变相的逃避,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