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有效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5起党员干部饮酒驾驶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1、景阳镇张沟村党员赵文生醉酒驾驶违纪案。
2019年1月21日晚,赵文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赵文生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文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0年1月12日,赵文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王范回族镇王东社区党员刘红军醉酒驾驶违纪案。
2019年7月3日晚,刘红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刘红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红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0年1月15日,刘红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城关镇西街社区党员徐小峰醉酒驾驶违纪案。
2018年11月9日晚,徐小峰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徐小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小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0年1月14日,徐小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故县镇窑瓦村党员任松锋醉酒驾驶违纪案。
2019年2月21日晚,任松锋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任松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松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0年3月16日,任松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城关镇西街社区党员吴建武醉酒驾驶违纪案。
2018年8月8日晚,吴建武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吴建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建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0年1月14日,吴建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临近“五一”假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绷纪律和法律之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切实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集中学习、全体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来源/清风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