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林浩)4月28日,河南省偃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伟民同志带队调研督导“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洪亮,市公安局局长王武强、市司法局局长常建楚、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史旭阳等同志参加。

申伟民一行轻车从简,先后到岳滩镇派出所、岳滩镇司法所、城关法庭、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走访,通过查看软硬件设施、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创建“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工作谋划,给予现场指导。并对下步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拉高工作标杆。成立“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伟民同志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洪亮、市公安局局长王武强、市检察院院长杨建刚、市法院院长刘云峰、市司法局局长常建楚为副组长,市政法各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坚持月例会制度、督导通报制度等,出实招、办实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确保各自创成1家洛阳市级、共同创成1家省级“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一批偃师市级“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
二要加强学习,抓好工作落实。下午召开政法各部门副职参加的专项推进会议,组织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政法系统开展“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吃透精神,把握精髓要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效果导向,迅速推动“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在偃师市政法系统全面铺开,以“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基层政法单位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建章立制,细化工作措施。市政法各单位要广泛动员部署,按照“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加强人员配备和硬件投入,凸显偃师特色、时代特色,发扬创先争优的精神,用制度规范工作,用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努力把基层政法单位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市政法各部门要加强交流学习,发扬创新精神,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构建格局,细化量化指标,完善工作举措,丰富内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确保服务精准精细。
四要主动作为,发挥领跑作用。市政法各部门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肩负起偃师人民的希望与期盼,深入服务群众,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让“枫桥式”经验落地生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接地气”的措施,另一方面要注重工作创新,做到有新意、有心意,拉近与老百姓距离,让老百姓感受到政法工作的温暖,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努力提升偃师市政法工作温度,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偃师政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