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新亮 胡晓 常国娃)4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保兴带领市局治安支队、警务保障部等部门领导,深入嵩县车村、德亭派出所调研指导“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嵩县县委副书记宗玉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光宇、县局党委书记、局长高会强、县局党委委员王振峰、驻局纪检组组长程大伟以及车村镇、德亭镇领导陪同调研。

在车村派出所,李市长一行详细视察了派出所办公用房、警务保障设施建设、一标三实录入等工作情况,听取了嵩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会强对我县“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与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德亭派出所,李市长等领导先后查看了派出所值班室、民警食堂、办案区、民警、辅警宿舍等基础工程建设情况。最后,在派出所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在同相关人员深入交流的基础上,李市长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李市长指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一要强化特色建设,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建设出有地方特色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就车村派出所而言,要突出景区乡镇的特点,打造服务群众保障游客安全的工作亮点。德亭派出所要在硬件建设过硬的前提下,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在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上下功夫;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擅于分析总结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通过解决问题和难点提高创建标准,建设高质量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三是注重典型培树,引领整体提升。在示范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县逐步推广创建工作,推进公安机关整体工作不断提升发展。
嵩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会强表示:嵩县公安局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相关工作精神,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局业务部门的精准指导下,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市工作经验,立足本县实际,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标准》,高质量建设两个示范性派出所,进一步在全县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