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一名小女孩来到苏州市吴中区南区派出所警务室,怯生生地低着头犹豫着不敢进门。正在值班的周警官上前询问,得知她想打电话给妈妈。周警官以为这名小女孩是因为与父母走失才来求助的,便帮她拨通了其母亲的电话。然而电话接通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边哭边重复着“爸爸想害我”这句话。周警官见状感觉不对,接过电话要求其母亲来一趟派出所,这才揭开了小女孩被生父侵害的事实。

法庭上,李某非但没有认罪忏悔,还在最后陈述时称:“我想对我女儿说,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从没想过要害你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同时,法院还依法判决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
这个案例的罪犯为人生父却罔顾人伦,行为令人发指,在道德伦理层面的社会危害特别恶劣,而最终量刑也令人觉得畸轻。五年出来,悲剧再重演,几率多大。中国人口众多,越是这种底线问题,越是要从严处理。疯狂鼓励生育,不如把力气多花些在法律上,免得让想拥有自己孩子的人更加望而却步。
犯罪成本低到可怕,所以罪犯有恃无恐。曾经听过一种言论,反正强奸罪关个几年就出来了,反正法定赡养费一个月就这些,诸如此类。细思极恐!女孩子要背负的是一辈子的心里创伤,午夜梦回怕是噩梦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