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储涛)4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通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会议并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担当尽责,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提升站位勇担当。把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系列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抓管理、促提升”工作主线结合起来,切实把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院党组决策部署上来。对照“自满、等靠、安逸”三种心态,开展“提高站位强使命、解放思想找差距、开放引领明举措、立足本职有担当”学习讨论,真正做到在学习讨论中触动思想、找到差距,落实到具体行动,转化为工作动力。
会议要求,要紧盯目标抓落实。市院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检察职能,围绕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落实措施办法。要研究出台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列入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院领导要每月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推动检察工作与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全面锻造与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洛阳检察工作。
会议指出,要转变作风抓管理。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责任压力大,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要抓牢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带头抓队伍、抓管理、抓落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工作执行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完善制度抓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持续抓好“四项”制度落实,建立工作业绩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好市委“六带头六整治”和市院出台的“五项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高检院“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巡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推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

会上,以随机抽点的方式,6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研讨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是目标更是期望、是机遇更是责任、是压力更是动力,我们要牢记检察干警的初心和使命,积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担当,自我加压奋进,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市院党组中心组成员、专职检委、县处级干部、中层正职,部门负责人参会。
[编辑:冯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