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韵一字隐玄机
耿存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4年出版的《红楼梦》第二十一回,“••••••这一日,宝玉也不出房,自己闷闷的只不过拿书解闷••••••因命四儿剪烛烹茶,自己看了一回《南华经》【注】,至外篇《胠箧》一则,其文曰:
••••••故绝圣弃智者,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抛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彩,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垂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
看至此,意趣洋洋,趁着酒兴,不禁提笔续曰: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巧,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邃其穴,所以迷惑天下者也。
续毕,掷笔就寝。••••••次日早起,宝玉往上房去后,谁知黛玉走来,见宝玉不在房中,因翻弄案上书看。可巧便翻出昨儿的《庄子》来,看见宝玉所续之处,不觉又气又笑,不禁也提笔续了一绝云:
无端弄笔是何人?剿袭《南华》庄子文。
不悔自家无见识,却将丑语诋他人!
阅读至此,疑窦顿生:
一、作为生性乖僻,“专挑别人不是”,惯于打趣别人,又处于诸多情感纠葛之中的林黛玉,写出如此讥笑、贬诋贾宝玉的诗文(且不论其立意如何、讥讽当否),应该说是尚属自然,无可非议。但在押韵方面“一首诗中用同一个字押两次韵”则是大不应该的了。因为它已违犯了“重韵”的避忌。
爱好古典格律诗写作的同道皆知,格律诗的用韵与“平仄”、“对仗”一样,都是有严格的规则与避忌的。据我所知,格律诗的用韵,无论律、绝,在一首诗中出现“出韵”、“重韵”、“凑韵”、“僻韵”、“复韵”、“倒韵”都是不允许的。所以人们习惯称之谓格律诗用韵的六种避忌。此绝的首句是平起平收以古韵十一真的“人”字起韵,尾句又是以“人”字押韵,这就明显地出现了“重韵”的错误。
此诗用韵之瑕疵,如果出在初学者如慕雅女香菱等人身上,本不足为怪。孰料此误竟然是出于大观园海棠诗社艺高一筹、出人头地的潇湘妃子的笔下,岂不使人坠入五里雾中••••••
综观《红楼梦》中,通过宝玉及其周围众多裙钗的口、笔,展示出来的诗、词、曲、联、谜作,可以说是琳琅满目,洋洋大观。仅名目繁多的诸如:咏白海棠、作菊花诗、即景联句、咏物填词、宴饮酒令••••••规模不等的吟咏赛事所产生的中规中矩的名篇佳句,已是目不暇接,美不胜收。当然,这一切都是出自那位满腹经纶的作者之手。试想在此等高人的笔下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瑕疵?这意味着什么?

二、在宝玉翻阅的《南华经》文中“••••••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垂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我认为其间“工垂”一词实乃“工倕”之误:据查,“倕”乃古代相传的巧匠之名。《淮南子·说山训》:“人不爱倕之手,而爱己之指。”高诱注:“倕,尧之巧工。”一说,黄帝时巧人名。见《广韵·五支》。而“垂”,乃只有挂下、低下;流传下去;同“俯”之敬词与将近之意。显然,用它来凑成“工垂”一词,实在是不合情理,荒谬至极!
以上提出的两点存疑,有无可能是笔下失误、眼底失察?否!只能说是作者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又一个故弄玄虚之举。那么这位志大才高,深谋远虑,绝顶聪明的作者,究竟想借此向后来人传递什么样的信息,预期达到什么样的目的?难道不值得我们联系其它的诸多疑点,做一些有益的思考与探索研究么!
我的理解是,这两处已知的误点,都是出在一个“人”字上:林诗,尾句的韵脚不该用“人”却用了“人”;庄文,“垂”字的偏旁本该用“人”却没有用“人”。这样的安排,是不是想要明误诗文而暗喻时政,揭示当权者的用人失当?即:当用之人没用,不当用之人却用上了呢?如此看来,睿智的作者实在是用心良苦啊!
行文至此,谨以一首七言绝句为结,愿与研红诸君商榷共勉: 林绝用韵留瑕疵,庄论言词置惑疑。 当有偏无无却有,用人之道隐玄机。
[注]《南华经》—战国时庄周著的书,名《庄子》,又称《南华经》,是道家的主要书籍之一。
【作者简介】
耿存志。祖籍河北,1928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明水,笔名耿介,号清心斋主。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省级劳动模范。曾履职于县文化馆、文化局、宣传部、政协等部门。1988年9月离休后曾被选聘为县志办顾问兼副主编、县诗联协会首任会长、市诗协理事、省诗协名誉常务理事。其间有多首(阕、副)诗词曲联作品散见于《中华诗词年鉴》、《中国词人辞典》《中华诗词文化宝典*黑龙江卷》、《中国对联作品集》、《绥化日报》、《北方时报》等书报刋。著有《清心斋诗稿》,合著有《明水民间文学三集成》、《明水诗词》等。现为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中国通俗文化研究会会员,中华诗词文化研究所、中国对联文化研究院、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明水县诗词、楹联协会名誉会长,明水县红楼梦学会名誉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