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召县城管局关于在城区全面恢复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
鉴于我县疫情日趋向好态势,按照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逐步促使市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恢复正常,现依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城市管理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沿街商铺跨门占道加工、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严禁无证摊点游街叫卖、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严禁非机动车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
四、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开挖破坏市政设施的违规行为。
五、严禁各类渣土运输车辆不实施平厢装载、不覆盖运输、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
六、严禁餐饮油烟乱排、露天烧烤、餐厨垃圾乱倾倒的违规行为。
七、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污水、污物,特别是乱扔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违规行为。
八、严禁未经审批在户外、临街门店门头设置广告牌匾;禁止沿街散发张贴广告、悬挂横幅、设置彩虹门及其它广告宣传物和设施等违规行为。
九、严禁在规划区内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乱搭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严禁疫情防控期间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商业宣传、儿童游乐、聚众娱乐、演艺等群体性活动的违规行为。
对违反以上城市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南召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大查处力度,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在我们共同维护美丽家园的同时,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12319”城管服务热线积极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召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