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酒红杰 刘在先)2020年4月7日晚8时,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案例通报会,通报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城市检查大队工作人员潘云生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问题情况。据会议安排,刑庭,立案庭,民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基层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查摆剖析并谈出下一步在本部门要采取的整改措施。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宁念渠:潘运生违反工作廉洁纪律的案例警示我们纪律作风无小事,我们只有做到“内修其心,外正其行”,做到“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才能守住初心,担当司法为民的使命。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李刚强:这次警示教育使我深受触动,群众利益无小事,“小违纪”折射出纪律作风大问题。我一定引以为戒,做到律己从严、用权为公,敬畏法纪、善待群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杨朝幸:通过本次以案促改活动,说明一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更为重视,二是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为严格,三是提醒广大干部提高素质,提高警惕性。教育我们一定谨慎用权,履行好职责!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侯占梅:一定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事无巨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任本育:通过学习潘运生的警示案例通报,使我认识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抓起,带好执行队伍,规范办案,廉洁奉公,管好自己的人,不使一个人掉队。
执行局副局长杨毅杰:在党员干部中适时进行这样的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只有平常做到防微杜渐,才能在关健之时把握得住,管好自己也要管好身边人!
上店人民法庭庭长常静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审判纪律,从小做起,干净做人,清白做事,用公正、廉洁之心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