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届“中华诗歌联合会《精品诗·鸿玉奖》大奖赛”公告

经中华诗歌联合会与桂林谷子珠宝有限公司联合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华诗歌联合会《精品诗·鸿玉奖》大奖赛”,现面向社会征稿,故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赛作品必须内容健康,正能量强,且是作者原创。
题目为《我的祖国·我的家》。
诗词歌赋现代诗均可,作品体裁规格自选:
1、现代诗歌不超过30行。
2、古风(赋)不超过300字;
3、长调不超过30行;
4、古体律诗或词(不包括小令)一首
二、评选中奖作品,阅读量占40% ,评委对作品质量评意占60%。
三、中奖作品由评委会做出中奖“诗评”,予以公布。
四、奖项分为:
一等奖一名,获荣誉证书一册、谷子珠宝公司提供的优质玉奖品一枚。
二等奖两名,获荣誉证书一册,谷子珠宝公司提供的优质玉奖品一枚。
三等奖三名,获荣誉证书一册、著名书法家何先永(东方武鸣)先生精品墨宝一幅。
优秀奖五名,获荣誉证书一册。
五、大赛作品统一刊发在本会《玉皇明珠》诗刊。
六、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收稿、初选及处理大赛必要事务。
主任委员:
梦如诗、中华诗歌联合会主席兼总编。
副主任委员:
何兰青、桂林谷子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广西文学社社长。
委员:
蓝儿、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秘书长、广东文学社社长。
司汉朝、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河北文学社社长。
文采飞扬、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陕西文学社社长。
宋梅、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云南文学社社长。
追梦天涯、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河南文学社社长。
七、成立大赛办公室;
主任:郭芳宏、中华诗歌联合会执行委员、编辑部办公室主任、
微信号wxid_7dv63s1mtzb521。
大赛作品由各委员首先收稿初选,然后投送办公室,或直接投送梦如诗老师。
作品一经投稿参赛,在大赛没有发奖之前,不能在其它刊物发表,也不能以任何形式发在其它群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八、为了评选活动公平公正,评委会组成人员为奇数,评委不参赛,名单暂不公布。
九、征稿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7月20日。
十、投稿格式:
1、参赛作品
2、题目
3、内容
(可以自带图片)
4、作者简介
5、作者照片
注:律诗、词必须注明韵律、词牌,古风必须注明是古风。
十一、有关大赛事务解释权属本大赛组委会。
中华诗歌联合会
2020年3月9日



中华诗歌联合会大赛组委会
中华诗歌联合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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