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黎,男,46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自从事视听技术资料工作与摄影结下不解之缘后,用镜头追求美的过程始终与他做好检察工作结伴而行。视听资料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在摄影摄像工作中要保证证据本身的原始形态,不能有任何的夸张变形。但是,这不影响他对美的追求,在从事证据固定的摄影摄像中,他在保证证据的原始形态下,注重光影效果,使拍出来的影像图片更加真实清晰,并能很好的凸显出其质感,从而在法庭示证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宣教科的工作中,他更是把对摄影摄像的爱好,充分运用在了检察工作之中。经他摄录的院里重大活动影像资料,送往电视台不经剪辑,可以直接播出。经他拍出的图片,即能反映出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又有很好的叙事性和光影效果,为院里的宣传画册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并经常被媒体采用。

在以后的工作中,虽然接触摄影摄像的工作少了,但是对美的追求,对细节的把握,对光影的执着,影响着他对工作的全局把握和细致入微态度,使得他在各项检察工作中都能发挥出色。
摄影摄像是一种修行的方式,也是一种自我突破,品德修炼的好方法,也必将成为他一生的好伴侣。(文/王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