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乡(之四)文‖安黎

不止一个朋友,出于好意,这样鼓动我:将来退休了,回村里盖一栋属于自己的宅院,以安享晚年。
我笑笑,未置可否,但心里却豁亮透彻,知道所谓的“安享”,不过是浪漫主义者无比曼妙的想象而已。
人的移动,远不是物的移动:大件的请个搬家公司,中件的请个拉脚师傅,小件的往手提袋里一塞,即可完成对其的移位。人更像是树,在某一个地方待久了,不但已经适应了这里的气候,而且会生出根须,扯出枝丫,盘根而错节,不是想移动就能轻易移动的。年少时人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像风一样地自由来去,但长到一定的年岁,人就变成了蜘蛛网上的蜘蛛。蜘蛛的每一个决定,都必须把整个蛛网的因素考虑在内。
村庄之于我,无疑是生命的孵化之地,但家庭的其他成员,因未受之于村庄的滋养,他们对村庄是生疏的,是恐惧的,甚至是拒绝的。村庄在他们的想象里,是偏僻的,是荒芜的,是落后的,是缺盐少醋的,是寂寞乏味的。每遇争论,我总能接收到这样的质问:你当初考学是为了啥?不就是想要逃离村庄,过上另一种生活吗?如果你巡游了半个世界,却还要回到村里,当初灯下苦读的意义又何在?
这样的质疑,常常让我尴尬且无言以对。何以无言?皆因它揭示了我们这代人热衷于高考的真相:以自我拯救的方式,跳出农门,逃离农村。
不是吗?我,或者我们这些农村的土孩子,起初不正是带着对农村的厌弃,带着对城市生活的憧憬,才奋力挣脱牛缰的束缚,通过考学的门槛,从荒僻的农村,迈入繁华的城市的?城市与乡村,自古而今,皆天上地下。灯红酒绿,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等,那都只是城市的表象。掩映于表象其后的,或许是另一种俗眼无法洞见的东西:城市既是权力的狩猎场,又是财富的浩瀚渔场,更是人类精神的巍峨山巅。人不是自然界的低级动物,仅满足于生理上的本能就沾沾自喜,人是社会的,是高级的,是有喜怒哀乐本性的,是有情感倾诉与思想互动需求的。
在层级化的社会,地域也难免被行政化,标签化。不同身高的城市,所拥有的资源,与其级别相对应,彼此间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且不论自生自灭的村庄了。财富是朝上浮动的,人才也是朝上浮动的。在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层位高的城市,便被喂养成了头大脖子粗的胖子,雄霸天下,亦睥睨天下。
很多人都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论:一边在指斥城市的种种缺陷,比如雾霾,比如拥挤,比如嘈杂等,一边又在挤破头地朝城市迁移,颇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这等景况,与面对美国时的爱恨交织异曲同工。美国是世界上挨骂最多的国家,却又是地球各个角落各等肤色的精英与非精英,皆心驰往执意迁徙的目的地。非精英阶层,是怀揣淘金的意愿前往的,而精英阶层,却能透过诽谤激起的云雾缭绕,透视到它民权制度的优良以及对人性尊严的捍卫与尊重等。
可以反对,包容批判,这恰是美国优长于别国的最为迷人之处,也是众多知识精英对其趋之如骛的重要因素。城市也一样,充斥抱怨,充斥牢骚,除了城市人对生活的品质要求更为严苛更为挑剔之外,最为主要的,还是源于城市具有容忍批评的环境,源于城市人具备批评的能力。而乡村即使再糟糕,都是有口无言的。纵然屋檐之下有叹息,床笫之旁有不满,也无法纷纷扰扰地传输到其他人的耳孔,被整个世界所聆听。城里家庭的自来水管,胆敢两天断水,就会引发抗议的浪潮,但乡村的人,纵然长年累月地挑着水桶下沟上坡地寻找水源,为一担饮水而汗流浃背,也是自行承受,默不作声。
城里很多人,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一天,仅在旅游的路途,透过巴士的车窗,雾里看花般地瞭望到农舍外表的明丽,就天真地以为农村已经足够富庶,农村人的生活已足够滋润,从而放纵他们那浅薄的喉咙,对其大发感慨和赞叹。但如果让他们从车上下来,在他们所羡慕的农村,别说吃住一月两月,即使住上三天五天,我相信他们中的十个人,有九个人都会中途逃离的。而对于一向自卑的农村人而言,从来都是自己羡慕城里人,哪有城里人反过来羡慕自己的时候?对于来自城市不明真相者地恭维,他们既很享受,又很自得,更稀里糊涂地误认为自己的生活真的已经超越了城市,真的已经步入天堂了。
唯有如我这般既有农村生活经历,又有城市生活经验的人,才深谙两者之间的巨大落差。就目前而言,农村人尽管比之自己缺吃少穿的过去,生活状况不知改善提升了多少倍,但与城里市人相比,其差距尚且还远不是五步十步的问题,而是百里千里的问题。

安黎,著名作家。1962年出生于陕西省耀县(今铜川市耀州区)。1992年初调入西安市文联《美文》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至今,现为《美文》杂志副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理事、西安有突出贡献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