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集
文/田园闲客(甘肃)
我对集市的印象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尤其是对第一次赶集记忆犹昨。那年我十四岁,集体土地刚划分到生产小组,同时也给社员个人按农户分了几分地的自留地。为了能多凑几个家庭花用钱,父母亲在自留地里拉了砂粒,铺成了一块砂质地,专门种植了线椒(辣椒的一种)。
到了秋季七八月,辣椒长成了,红彤彤的辣椒缀满了辣椒树,叫人看了喜不自禁。父母亲也眉开脸笑。全家人为此开始计划采摘出售。
因为交通不便,当时仅靠毛驴运货,驮到集市上换几个钱。
离我们村子比较近的集市,人流动少,父亲决定让我跟着村里的一位叔叔到离家四十多华里的吹麻滩集市去买辣椒。一则,人多,容易销出货物;二则,也让我见识一下“大地方”。至于买辣椒,早托付叔叔操心。
吹麻滩集位于当时的临夏县西部,是周围四里八乡都非常有名的集市,有农具交易一条街,牲畜交易一条街,粮食交易一条街,沿街马路两侧的国营商店内买各种成品服装、五金杂货、油盐酱醋等,农民大多摆地摊售货。而农产品也占了临街不少地方。逢集日可谓车水马龙,摩肩接踵,挤挤挨挨。
我和叔叔,为了赶早抢一个地儿摆摊卖辣椒,凌晨即起,装货上驮,赶着毛驴赶集。路有两条:一条从沟里走,先走二十多里凹凸不平,涉水而过的路,再爬上山坡行走于蜿蜒曲折的山道十几里。若是在雨水多的年份,沟里黄泥沾脚,无法行走。另一条,纯粹是羊肠小道,遇上秋季,好多地方泥泞不堪。这次,我们选择在山路上走。前几日下过雨,山路比较好走。逶迤行进在羊肠小道上,足足走了五六个小时,才赶到了集市上。还好,集市上人不多,三三两两的几个人,都在摆出自己的货物。趁着时间还早,无几个顾客,叔叔和我就近在一家小吃摊点上各要了一碗粉汤,两三个花卷。也许是因为粉汤油脂过多,我吃了几口,只想呕吐。就推给叔叔吃,我只吃了两个花卷。

等吃过粉汤,集市上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叔叔就敞开嗓子拉长声音喊道:“三二家线椒哟……,又辣又香……。不香不辣,不要钱,白白送哟……白白送哟……。”连续喊叫上几次,顾客蜂拥而至。不到一个小时,两个毛驴上驮来的近两百斤辣椒就售罄了。
等到把买的钱攥在手里一数,仅仅十几元。而且大多为一角二角五角的纸币。叔叔知道我早上没吃粉汤,给我两角钱去买水果。忘了买什么水果了,但我记得吃在嘴里格外香甜。这也算是叔叔对我第一次上集市卖辣椒的小小奖赏。至今想起来回味无穷。这第一次赶集,让我懂得了做生意还有诀窍。就像叔叔一样,要善于言辞,能说会道。
回家途中,我问叔叔,为什么那么多人就跑到我们摊子上买辣椒。他笑着说:这你就不懂了。一来,我们家乡的“线椒”在方圆几十里内口碑好,长在砂土里,口感好。二来呢,要会喊会说,你看我,连着喊叫上几次,买主就来了。这第一次赶集,让我懂得了做生意还有诀窍。就像叔叔一样,要善于言辞,能说会道。
在我少年懵懂的记忆中,留下了这样的印象:赶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路远,难行,疲倦。当然也有乐趣和收获:见世面。
第二次赶集,是在十五六岁时,父亲很忙,就让我叫了舅舅并跟着他去卖猪仔。记得是一个阴天,我和舅舅乘牛皮筏子渡过黄河,到民和官亭集市上去卖。
官亭集市虽说离我们村子十几里路程,可因为要渡河,很麻烦,所以去赶集的次数少。舅舅是一个不善言辞的年轻人,比我大三四岁。到了集市上,不喊也不叫,守“猪”待人。六只猪仔,直到集市上人散去一半时,才卖出四只。眼看天色暗下来了,还有下雨的迹象。在周围摊贩的好说歹说下,才把两只猪仔便宜些儿卖出了。
舅舅问我买什么东西,我说,买一本《新华字典》。舅舅领着我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到了书店里。哇噻!原来书店很大,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看得我瞠目结舌,当然,心里也直犯嘀咕,要是多买上几本多好啊!可我知道,卖猪仔的钱是用来家用的。再说,我也只说过,要买一本字典。舅舅催促我找字典,我就马上找到了,且花了一元钱买下了。我在想,等于用卖半个猪仔所得的钱,买了一本书。但这次进书店的经历,使我明白了——除了学校里学的课本,原来还有更多的书籍,等着我们去买去读。可惜,那时很穷,无多余的钱,可买书来读。而这次经历,使我暗暗有了一个心愿:等将来挣了钱,就多买书。

等到十八岁那年上了临夏师范学校,我节衣缩食,买了不少课外书,如饥似渴地阅读,有些书直到现在还爱不释手,时不时从书架上拿下来翻一翻看一看。的确成了一种深入骨子里的爱好。这是后话。
接着,我们俩急急忙忙往家里赶路。到一个岔路口时,我感觉不对劲,喊着舅舅,走错路了。可舅舅说,路没错。也许,当时的我因为天阴沉,迷了路。反正觉得方向不对。后来,气嘟嘟地跟着舅舅往回走。
在那次集市上,我知道了什么叫牙行(撮合生意的中间人),什么叫袖筒里讲价,同时也第一次对书店有了兴趣。更为可贵的是,我对社会的认识就从这里起步了。
参加工作以后,我不必赶集了。因为工作的地方就在集市附近。
但少年时的两次赶集经历,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尤其是对社会的认识,对书籍的热爱,是从那个时候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
直到现在,每每提到“赶集”,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两次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