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析“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
文/ 耿存志
《红楼梦》(人民出版社1974年10月辽宁版本)第四十九回,……宝玉笑问黛玉:“我虽看了《西廂记》,也曾有明白的几句说了取笑,你还曾恼过;如今想来,竟有一句不解,我念出来,你讲讲我听。……那“闹简"上有一句说的最好,‘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这五个字(有的版本是这七个字)不过是现成的典,难为他“是几时”三个虚字,问的有趣一一是几时接了?你说说我听听……。"
这段文字,写得极为精炼明了,但阅读时有几个概念,需要澄清:
第一,“举案齐眉"这个成语典故的本意并非是“孟光接了梁鸿案",而是^梁鸿接了孟光案"。据查,“孟光,字德曜,扶风平陵人(今陕西咸阳西北),乃东汉梁鸿妻;梁鸿,字伯鸾,亦扶风平陵人,家贪博学,与妻孟光隐居霸陵山中。曾因事出关,过洛阳,见宫室侈丽,作《五噫之歌》,对统治者有所讽剌,因而为朝廷所忌,遂改变姓名,东逃齐鲁,后往吴(今苏州)依皋伯通,居廊下小屋内为人拥工舂米。每归,孟光为具食,举案齐眉,以示敬爱。后人将“举案齐眉"与《后汉书-逸民传_庞公传》记载的“相敬如宾"相提并论,传为千古佳话。”
第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5月重庆版的《西厢记》第三本“张君瑞害相思杂剧”第二折中红娘的一句唱词是“更做道孟光接了梁鸿案”而不是“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更做道”,在这里是含有“更甚”之意的连接词,与今语“简直是"意思相近。“更做道孟光接了梁鸿案”,是说“简直是孟光倒先接了梁鸿案去了”。那么,为什么《红楼梦》作者要引用这句唱词,而且还是反其意用之?是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还是作者写作意图的体现?他究竟想传递什么信息?给我们留出了广阔的思索空间。

理清以上思路之后,再回过头来看书中情节:贾宝玉素知林黛玉爱耍小性儿,也早有调和钗黛之间感情的意图。令他出乎意料的是,忽然察觉她们已经莫明其妙的要好起耒,并使自己处于与红娘相似的境地而大惑不解。为此才找到潇湘馆请教黛玉,借“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这句唱词来探黛玉的虚实。
黛玉觉得宝玉猜疑得有理丶询问得巧妙风趣,所以笑答:^这原问的好,他也问的好,你也问的好。"于是,从“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说起,因怕罚酒被鸳鸯逼得慌不择路而错用了那时女孩儿家禁阅书籍《牡丹亭》中“良辰美景奈何天"的唱词和《西厢记》中“纱窗也没有红娘报”的句子。虽然酒令敷衍过去了,却被宝钗听出了破绽,抓住了把柄。后经“蘅芜君兰言解疑癖"而冰释前嫌;到“金兰契互剖金兰语",达到推心置腹,惺惺相惜。听到这里,宝玉的疑团尽解,茅塞顿开:“我说呢!正纳闷“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原来是从“小孩儿家口没遮拦"上就接了案了。"他也调侃地用了《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中红娘的另一句唱词,借以嘲笑黛玉的失于检点误说酒令之事。

至此宝玉的疑惑已解,做为读者的我们,应该怎样认识“举案齐眉"这个成语典故的内含与社会意义呢?
“举案齐眉"是封建礼教的产物。伴着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也随之自然形成了一套金科玉律般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准则,那就是影响深远的“三纲五常”。纲,是网的总绳,比喻事物中居主要或支配地位的部分:“三纲",即三项总纲,原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五个不变,引伸为五条准则,旧时说法不一,通常指的是“仁丶义丶礼丶智丶信"。显然,“举案齐眉"或“夫唱妇随"虽都曾泛用于形容夫妻相敬,但本质上它们仍然是“夫为妻纲”的衍生物,是封建夫权思想的体现。
当然,它与我们今天所倡导实行的纯洁的爱情,志同道合的理想情趣,真正的婚姆自由丶男女平等丶一夫一妻制、民主和睦的家庭关系,以及自觉地社会责任的婚姻观念是格格不入的。当然,我们研究学问既不能脱离现实,更不可割断历史。应该承认,“三纲五常"及其衍生的伦理道德,毕竟曾在延续数千年、更迭多少代的封建社会的政治丶经济丶文化活动中发挥过不容忽视的教化功能。如果我们也能象对待一切传统文化那样,以科学求是的态度,高屋建瓴,激浊扬清,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不是也会从中领略到一点温故知新、古为今用的有益启迪么!
【作者简介】
耿存志。祖籍河北,1928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明水,笔名耿介,号清心斋主。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省级劳动模范。曾履职于县文化馆丶文化局、宣传部丶政协等部门。1988年9月离休后曾被选聘为县志办顾问兼副主编丶县诗协首任会长丶市诗协理事丶省诗协名誉常务理事。其间有多首(阕、副)诗词曲联作品散见于《中华诗词年鉴》丶《中国词人辞典》《中华诗词文化宝典
*黑龙江卷》丶《中国对联作品集》丶《绥化日报》丶《北方时报》等书刋。著有《清心斋诗稿》,合著有《明水民间文学三集成》、《明水诗词》等。现为中华诗词学会丶中国楹联学会、中国通俗文化研究会会员,中华诗词文化研究所、中国对联文化研究院、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明水县诗词丶楹联协会名誉会长,明水红楼梦协会名誉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