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丽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关系,在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树立良好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全国法院81个先进集体、8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汝阳县人民法院酒红杰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

酒红杰,男,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1年11月,主抓新闻舆论、新媒体运营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善于钻研、敢于创新、勇于奉献,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新闻舆论工作先后多次受到市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和县委宣传部表扬,宣传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一直处于前列。

精心组织策划,宣传工作亮点突出。对上级法院布置开展的各项宣传工作,他都能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他先后组织拍摄执行公益广告、《我和我的祖国》快闪,率先在全市法院采取直播方式助力执行攻坚。在他的组织下,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了全员参与的网评员队伍,全年圆满完成上级指令300余条,组织撰写高质量网评文章300余篇,为及时有效应对舆情提供了有力队伍保障。以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为抓手,组织撰写的《发扬“枫桥经验”做好诉调对接》、《法官的心事》等60余篇文章,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等媒体推送。

注重理念创新,推动宣传审判有机融合。将宣传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相融合,重要活动,提前谋划、事先撰稿,抢占先机。在他的推动下,率先在全市法院入驻“抖音”“快手”平台,传播指数位居全市法院前列。率先将宣传与便民服务相融合,打造“指尖法院”,率先将网上立案、庭审直播、便民查询与微信公众号对接,实现“一扫知法院”。在他的推动下,汝阳法院新媒体运营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注重与线上、线下群众互动,2020年2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打造法院品牌,为宣传注入源头活水。以“法官村长”为依托,以群众的个性化需求为导向,采取“菜单式”“订单式”普法模式,2017年以来,开展“法律七进”解民忧活动360次。2014年发起成立的“天平爱心基金”持续开展爱心助学、点亮微心愿和暖冬公益等暖民心活动80余次。一系列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举措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也为宣传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2019年9月,该院被河南高院、省人社厅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法官村长志愿服务队先后被省文明办授予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学习雷锋四个100先进典型——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选树身边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他注重身边典型培育和选树,为干警树立现实可赶超的榜样,先后推出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郭燕燕,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汝阳县道德模范胡二波,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十佳办案标兵李青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