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交警大队关于逐步恢复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洛宁公安交警大队决定自3月11日起,逐步恢复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三)满分学习考试每周限10人。(考试时间星期三)违法处理业务按批次办理,每次20人。需要办理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也可到:现场办事群众应做好安全防护,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原则上“一事一人”,出示洛康码且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即办即走(离开时严禁随意丢弃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非办事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洛宁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出行,尽可能选择“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绿色、高效方式办理车驾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