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杨维革 赵琳)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拓宽办案思路积极运用“三远一网系统”,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和兄弟县市检察院进行平台共享、协同办案,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27件40人,切实做到防控疫情和司法办案两不误。

主动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与犯罪嫌疑人在“零接触”的前提下,实现“面对面”讯问,认罪认罚案件邀请律师进行远程见证讯问过程连贯、高效,收效甚佳,确保审查环节如期办结。2月1日至今,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9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份,对未被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运用“云上法庭”软件进行网上庭审,实现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四方互联互通,目前已经对2起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当庭采纳量刑建议并判决。

紧抓协作办案。针对本辖区部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特殊情况,积极与兄弟县市驻所检察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防疫期间跨辖区远程提审协作机制,通过“电子备案提审手续——看守所民警提解到场——现场打印签章按印——提审后及时完善手续——同步取回笔录”等流程,最终确保办案人员足不出户,便可以进行提审,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疫情期间,共与异地看守所进行远程提审9案13人,其中1起涉恶团伙犯罪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仅用四小时提审完毕。
共享信息平台。打破公安、法院两部门无法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致使案件在侦查、庭审环节无法办理的瓶颈,灵宝市检察院迅速反应,提出与公安、法院、司法共享远程提审系统,助推疫情期间刑事工作正常开展。于2月19日联合公安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远程提审”应用工作暂行办法》,从公安机关远程提讯到法院临时法庭审理,实现全程对接,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接触,做到不超期办案,不拖延办案,使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截至目前,通过共享平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4件9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