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袁胜洋 张慧 常国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之后,河南省汝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坚守一线,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汝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以兜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
2月13日,该局得到一条线索:张某某通过微信群以兜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期,还有人竟然胆大妄为实施诈骗!结合案情,县局主要领导高度关注,立即从县局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专案侦查。经过缜密侦查,沿线追踪,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月14日下午,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陈向东、副中队长李晓明等5人冒严寒,顶风雪,火速出击,在汝阳县内埠镇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27岁,汝阳县内埠镇人,无业)抓获归案。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紧缺、群众急于购买的心理,通过手机微信添加好友之后,谎称自己有购买口罩渠道、且货源充足,待受害人将钱款转至其微信后,就迅速将受害人微信“拉黑”,从而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先后对宁波、伊川等地受害人诈骗钱财5万余元后用于个人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医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网上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通过网络方式直接转账,也要时刻警惕打着疫情防控旗号进行爱心捐助实施的网络诈骗。汝阳公安将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洛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