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宏杰 李娟红 王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河南省、灵宝市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运用智慧检务手段,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和司法办案两不误。2月1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收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远程庭审短信通知,为确保本次远程庭审顺利进行,该院技术部门人员先后多次对该系统进行调试,通过和灵宝法院互联互通,并就远程庭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协商,确保万无一失。

2月14日下午3点,公诉人和助理提前在办公室做好网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等待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启互联网庭审系统,这是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办案。
参与此次远程庭审的被告人翟某因取保候审在家中使用手机端登录该系统,辩护人在办公室使用电脑端登录该系统,公诉人通过该系统与审判长、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视频对话,实时显示画面,双方质证、上传证据,庭审结束被告人通过在线平台端口查看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此次远程庭审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翟某因涉嫌抢劫罪由灵宝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16日提起公诉,此案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整个庭审过程用时50分钟,高效便捷。
互联网远程庭审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通过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公诉人足不出院就实现与法官、被告人“面对面”的进行庭审,既规范、方便、快捷,又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需要。
[编辑:冯利民]